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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76章 《小王子》和《灵山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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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576章 《小王子》和《灵山》
    “《小王子》?”
    “儿童文学小说?”
    刘鑫武和高行健都很快反应过来。
    不过刘鑫武並未作声,高行健揣测著说了一句:“那小马你说的这部毕业作品,应该就是之前咱们说过的那篇江弦还没发表的儿童文学小说了。”
    “应该就是那篇。”马建低声回了一句,顺便打量了下刘鑫武的脸色。
    刘鑫武脸上看不出有什么波动,只是静静的问马建:“这篇《小王子》.你看过了?”
    “看过了。”
    “那感觉怎么样呢?”
    “感觉?”
    马建回想了下这篇《小王子》的內容,神色一下子变得安然。
    “我感觉写的非常深刻,別人的儿童文学写不出他这水平。”
    “非常深刻?”
    刘鑫武皱了皱眉,“详细说说呢?讲的是个什么故事?”
    “嗯”
    马建思索一阵儿,“就是有个飞行员,掉在了沙漠里头,然后遇见了一位外星球的王子.”
    “???”
    刘鑫武和高行健对视一眼。
    【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??????.??????】
    沙漠?
    外星球?
    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?!
    光是听著刘鑫武就觉得非常荒谬了,就这也说非常深刻?就这能拿鲁迅文学院的第一?
    再说了,一部儿童文学作品,就算再好,又能好成什么样子?
    刘鑫武不大相信马建的话。
    他有自己的判断,觉得鲁迅文学院可能是碍於江弦的身份,因此將这部儿童文学作品推崇到了超出作品本身质量的地位,而马建呢,这又是文学界的小辈,说起江弦这名作家,自然只能说点儿江弦的好话。
    毕竟这种事儿在文学界又不是没见过。
    后来就更多。
    像是有名川省作家,因为自己的一部诗词选集荣获鲁迅文学奖,还被一眾文学大家称讚“真乃绝唱!”“从生活小事中参悟出至乐至公至和!”
    那么想必这部获得鲁迅文学奖的诗集一定非常有水平吧。
    翻开一看:
    《洗脚歌》
    健身中心即金屋,中有玉女濯吾足。
    大腕签单既得趣,小姐收入颇不俗。
    尔今俯首休气馁,儂今蹺脚聊臭美。
    来生万一作河东,安知我不为卿洗。
    嗯,把洗脚写成诗了。
    你读完一遍,甚至担心自己读的是盗版诗集,就这打油诗的水平也能拿鲁迅文学奖?
    结果人家都是咋夸的呢?
    周诗的神奇、周诗的妙造和周诗所特有的唐诗般的练达品格!
    《洗脚歌》是对白居易《琵琶行》的超越!
    “一个是写歌女,一个是写洗脚工前者的最终只不过是『座中泣下谁最多,江州司马青衫湿』,是同情,是垂怜,是居高临下,而周某则与洗脚工平起平坐,甚至想到,说不定哪天我也会趴下为你洗脚!
    这是超越,这是哲思的超越,艺术的超越,这更是一种境界的超越!”
    也就白居易已经死了,不然这话给白居易听了估计得吐血。
    那你要说,这是诗集,一首写的稀鬆平常,其他写的说不定值得一读呢?
    那就接著往后翻。
    《寻猫启事》
    倘若发现,即请告知;
    但使归来,必有申谢。
    《葬猫二首》
    寻猫旧启文犹在,此去非非更不归。
    盏里香油连夜少,猫猫去矣鼠先知。
    写完自己家猫的事情,又写一写时下的新闻。
    《海啸歌》
    版块小碰撞,能量大放释。
    地心且惊悸,海洋作人立。
    《人妖歌》
    竞技选美作生涯,舞台得有绚丽在。
    观光客自天外来,一方经济为翻倍。
    还有《葡京赌城》
    门前居民跡如扫,挥金十九大陆客。
    海角归来说双规,使我达官失顏色。
    如果这都已经够离谱了,这廝还有更离谱的,他把翁杨恋都写成了诗,写完一首还不够,一写就是两首:
    大快人心今日事,春风吹皱一池水。
    振承造化寧为余,敖指丈夫当如此!
    公眾实难冷眼窥,头巾虚有杞人畏。
    嚶鸣幽谷乐乔迁,棲得高枝终不悔。
    二八翁娘八二翁,怜才重色此心同。
    女萝久有缠绵意,枯木始无滋润功。
    白首如新秋露冷,青山依旧夕阳红。
    观词恨不嫁坡髯,万古灵犀往往通。
    总之,这样的臭脚都能捧,在刘鑫武看来,以江弦的地位,但凡写的差不点,鲁院也得对著他捧。
    不捧怎么行?
    堂堂《人民文学》的主编,要是让其他作家超了去,那这论资排辈的文坛可不就乱了套了?
    因此不仅得捧,还得大捧特捧,请一群评论家对著这篇小说掏空心思的研究,必须从这字里行间研究出些儿来才行。
    想到这里,刘鑫武冷笑一声。
    “小马,你还年轻,趋炎附势的事情还是少作,巴金先生说过,我们应该说真话,我们更应该主张说真话,问你什么,你就有什么说什么,不用跟我们打马虎眼,这点不好。”
    马建一听这话都懵了。
    “打马虎眼?您.您是说这篇小说?没有啊,我说的確实是心里想的。”
    “唉。”
    刘鑫武痛心疾首的摇摇头,看著马建这模样,为当下文坛的年轻人感到惋惜。
    今后的年轻文人都是这样,以后这文坛得是什么风气?
    像是马原那样有独立个性的还是太少!
    高行健也听出了刘鑫武话里的意思,猜到了刘鑫武心中所想,但他看著马建的反应,觉得事情並没有那么简单。
    “小马,那小说还在你那里么?”
    “《小王子》?”
    “对。”
    “在,我今天特地带过来的。”
    马建从包里取出一份稿子,上面歪歪扭扭写了《小王子》三个字,刘鑫武认识江弦的字体,他知道江弦写得一手很漂亮的字,他的字亦是非常有名气,看字体的话,这份稿子应该不是原稿,而是由其他人抄写而成的一份抄写稿。
    这事儿在这会儿的文坛也很常见,稿子发表前靠著抄写在圈子中间来回流传,当然了,这年代人也都比较有素质有本分,没人会干“刨活儿”的事儿。
    说白了还是商业化程度不够。
    要是后世,出版商哪管你这那,先发了把钱赚到手再说。
    但是现在就不行,你这么干,別人都看不起你,圈子里能把你骂臭了。
    “我看看。”
    高行健翻开稿子,看到写在最前面的献语,看到江弦將这篇小说献给自己的女儿,高行健一时也忍不住为他的这份父爱而感动。
    再看到那句“所有的大人曾经都是孩子,但他们之中只有少数人记得这一点。”
    “说的真好。”
    高行健忍不住称讚了一句,他一下儿就想起国外大名鼎鼎的“披头士”成员约翰.列儂说过的一句话:
    当我们正在为生活疲於奔命时,生活已离我们而去,但希望你能永远记得心底那个脸上永远掛著开心的小孩儿!
    约翰.列儂是英国男歌手、音乐家,也是诗人、社会活动家。
    他这话和江弦这话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    但相比之下,还是江弦这句话说的更好:
    “所有的大人曾经都是孩子,但他们之中只有少数人记得这一点。”
    是啊,谁曾经不是小孩呢,但可惜只有很少数的人现在仍然还是。
    另一边,刘鑫武也瞥见了写在献语末尾的这句话,一直绷著的脸色明显有些动容,他摇摇头,悄声提醒自己,献语什么的都是外在的,小说搞得再里胡哨,也还是得去注重故事本身。
    “我先拿回去读一读吧。”高行健开口道:“明儿我再给你取过来。”
    “行。”马建並没什么意见。
    高行健將这份《小王子》带回了家里,不多的篇幅很快就读完。
    真好!
    写的真好!
    读完故事最后,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这是一部小说,他是真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颗行星,编號为b612,它真的是由一名土耳其天文学家所发现,而在这颗还没有房子大的行星上,住著一个极其可人的小人儿
    ——“小王子”。
    高行健年纪不小了,又是那个时代过来的,本该严肃,但却忍不住为这个温暖的故事所感动。
    毕竟这小说的精神內核和他正在创作的那部小说《灵山》是共通的。
    他的《灵山》是从82年开始动笔的,歷时五年,到现在仍未完成。
    因为高行健打算写81节,这也有《西游记》的意思在里面,师徒四人要去灵山,得歷经81难,所以高行健的《灵山》也要有81节,同样歷经81难之后才能得见“灵山”。
    至於內容,大概讲的是“我”误诊为肺癌,偶然在火车上听说有一个能治疗癌症的灵山,於是“我”便启程寻找的故事。
    当然了,小说本身內容太过於抽象,三两句话根本概括不清。
    故事最后也很有意思,“我”一路寻找灵山,最终却发觉现实中的灵山並不存在,所谓灵山,其实只是村民用来求子的顽石。
    总得来说,小说的內核是一种逃离“虚假”的生活,走进民间,走进自然,找寻“实实在在生活”的“自由”。
    而《小王子》则是逃离“虚假”的大人生活,以孩子的目光重新审视世界。
    两部小说,內核上有著同样的“避世”色彩,都远离了现实世界。
    另外呢,《小王子》的故事的主人公设置简单,“我”这个飞行员,还有小王子。
    而他的《灵山》,从设计上也只有三个人物角色:“你”“我”“他”。
    总之,他能从《小王子》中读到很多他想在《灵山》中所写出的意味。
    但在高行健看来,自己的《灵山》丝毫都比不上江弦这部《小王子》。
    自己写的再空灵再有禪意,似乎也比不过小王子的一句:
    “请给我画一只羊。”
    高行健是真的服了。
    在他看起来,相比於自己的“朝圣”,江弦这才是最高超的写作境界。
    朝圣不如朝我。
    自己就是圣人!
    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返璞归真!
    唯一一点不完美的就是,这哥们抄稿子只抄了字,没把小说的配图给照著画下来。
    所以高行健现在非常好奇,“我”画给小王子的病的很重的羊、头上有犄角的公羊、藏在箱子里的小羊分別都长什么样子。
    缺了配图,他觉得自己真的是在阅读一部不完整的小说,在被文字打动的同时,因为不能拥有完全的阅读体验,所以感到非常之痛苦。
    看了眼时间尚早,他读《小王子》並没太久的功夫,高行健又带著稿子去了趟刘鑫武的家,发现马建居然还坐在刘鑫武的家里。
    “老高,你怎么又回来了?”刘鑫武问了一句。
    “我咳咳。”
    高行健绕过刘鑫武,喊了声马建,“小马,你这部小说不完整啊,有没有带配图的版本?”
    “带配图的?”
    马建摇了摇头,“没有,我只拿到这个。”
    “唉,那太遗憾了。”高行健像是受了什么打击一样,表情一下子变得颓然。
    “配图?怎么了?”
    刘鑫武见状颇感好奇,这高行健明明都回去了,结果又去而復返,还以回来就问配图。
    “是这样,江弦这部小说,要文字和插图互相配合著阅读,不然读不完整,有些地方讲的是什么只能靠猜。”高行健冲刘鑫武解释。
    “这叫什么小说?”
    刘鑫武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,没有插图就没办法阅读小说?
    他们以前写作又不是没配过插图,大部分插图都是出版前出版社请人给补的,起到一个锦上添的作用,可从没有谁会把插图当成小说的主要部分,小说最重要的就是一开始投稿时候大家投递的那份文字稿。
    “老刘。”
    高行健放下手上这份稿子,“老刘,我觉著我必须得和你说上一句。”
    “说什么?”刘鑫武奇怪的看他一眼,心里大概猜到什么,但並不说出口,“你讲吧。”
    “咳,”
    高行健深吸一口气,隨后以一种相当严肃的语气道:
    “你相信我,这部小说,写的真的好!”
    “他这个第一名,我看真是实至名归。”
    “江弦这部儿童文学小说,不光打动了鲁迅文学院,也打动了我!”
    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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