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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4章 于此世之中,只是有了养狗的习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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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224章 于此世之中,只是有了养狗的习惯
    徽山山脚。
    一男一女如入无人之境,一路拾阶而上,轩辕世家守山私兵和客卿皆呆愣站在原地。
    两人登上主峰牯牛大岗,就见朱红细漆,雕紫檀的亭台楼阁连绵不绝。
    更有不在少数的人怔然站在原地,却见有五六人一脸警惕的东张西望,似是在寻找幕后施展音功,迷人心神的恶客。
    这几人中,有鬓发皆霜,腰悬古剑的老人,有气质敦厚,锐气内敛和高大健壮,傲慢跋扈的中年,也有五短身材与道骨仙风的江湖客。
    灰衣麻衫少年越过主峰牯牛大岗外的一块石碑,领着红麝出现在众人的眼前。
    “轩辕世家家主轩辕国器,一个大器晚成的剑道宗师,一旁锦衣华服的两人,应该是次子轩辕敬意,幼子轩辕敬宣。”
    “另外两人该不会轩辕世家客卿中唯二的金刚境高手,名唤洪骠、黄放佛。”
    庄不染眸光一扫,笑问:
    “怎么不见轩辕家主的长子轩辕敬城?”
    “提那个废物作甚。”向来嚣张跋扈的轩辕敬宣率先开口:
    “小子,不管你有何依仗,今日定要你有命来,没命回。”
    “早就听闻轩辕世家的轩辕敬宣最具武道天赋,因此颇受轩辕家族老祖轩辕大磐的宠爱,便养了一身嚣张跋扈的气焰。”
    灰衣麻衫少年颔首:
    “今日一见,果然不假。”
    轩辕国器面无表情的道:
    “你之所作所为,想必是非要跟我轩辕家过不去,不过仅凭一门音功之法,怕是不能将我偌大徽山制住。”
    他用手指轻弹剑鞘,鞘内古剑颤鸣,猛地盖过牯牛大岗上轻缓的歌谣。
    “哦,是吗。”
    庄不染笑了笑,足底一震,一股刚猛无尽,锐烈凌厉,蕴含崩山断狱、斩岩削壑之威的气机,立时将几人震的跪倒在地,还硬生生的在青石地面上跪出两个坑洞。
    五人齐齐喷出一大口血,身躯颤抖不止,赫然是受到极为严重的内伤,再无出手的可能。
    此刻,一座楼阁走出一家三口,只见一名中年书生,将体态雍容的妇人和身材修长,较为英气的少女护在身后。
    “有趣,都言轩辕家的长子轩辕敬城最不争气,是一个孱弱无用的书呆子,没想到还是读出一些真东西,能在关键时刻护住自己的妻女。”
    庄不染负手而立:
    “不妨说一说,你苦读多年,都读出了一些什么。”
    “灰衣麻衫,又一副十五六岁的少年模样,还能轻易震伤指玄境的高手,想必你就是那位平安县开窍转世仙。”
    轩辕敬城缓步走出,道:
    “敬城读书多年,读的是春秋大义,道教无为,佛门慈悲,不知阁下今日所来何为?”
    庄不染不紧不慢的道:
    “轩辕大磐,二十岁挑战轩辕家族老祖,让其重伤不治,三十岁迎战枪仙王绣,稍逊半筹。”
    “四十岁单枪匹马入吴家剑冢,逼迫那一代剑冠用出飞剑术,后转为悟剑,五十岁自认剑术不逊李淳罡,前去挑战,再败。”
    “继而练习刀术,与年轻的顾剑棠一战,又败。后龙虎山斩魔台与齐玄帧比拼内力,又败。”
    “最后,老而弥坚的在八十岁跻身天象境,便开始在牯牛降闭关,致力于将儒释道三教熔于一炉,便采取旁门左道的双修之术,与族中后辈女子,如各孙媳妇双修。”
    轩辕敬城身后的母女一听,前者脸色一白,似是觉得无比羞耻,后者脸色惊恐,宛如现在才发现自家老祖宗的真面目。
    “方才听你的语气,像是读出了三教真义,那你知不知晓,儒家的春秋大义,讲究的是以直报怨,以德报德,或是十世之仇,犹可报也。”
    “道门之无为,乃是无为而无不为,简言之,便是拿下二字。”
    “至于释门之慈悲,当用霹雳手段,显菩萨心肠。”
    灰衣麻衫少年略显慵懒道:
    “你苦心孤诣忍辱负重近二十年,我却是发现就因你的温吞性子,以致不能真切的悟出三教真义,到头来最好的结果,不过是牺牲自己性命,将轩辕大磐一同带上黄泉路。”
    他摇了摇头:
    “实在是太浪费了,索性就让庄某来一个废物利用。”
    说罢,广场之上,风声大作,一个身躯高大健壮,驻颜有术的老者竟被一根龙卷裹挟而来。
    “壮年时闯出轩辕不胜的名号,垂暮之年以左道之法,临近陆地神仙境门槛。”
    庄不染抬起,一道幽蓝之光汇入不断挣扎怒吼的老者身上。
    “你距离地仙之境,看似只差一线,实则差的没边,只因左道之法,岂可能让你入正途。”
    “庄某刚好有让你入仙途的正法,此法更是无需什么气数,就能使你臻达陆地神仙境。”
    “所以,切莫挣扎。”
    轩辕大磐身上幽蓝之光大盛,气机沉凝至极,再汹涌激荡而出,修为显然是再上一层楼,只见他满头白发转瞬间复青,整个人看似只有四十余岁。
    在场人见状,脸色无比复杂,对于灰衣麻衫少年心中更是惧怕到了极点,抬手帮人攻破地仙之境的关隘,这简直就是不可想象的存在。
    几个呼吸间,龙卷消失,不但轩辕大磐呆愣的站在原地,轩辕国器等人亦是如此。
    唯有轩辕敬城一家三口身上并未什么异状。
    “徽山本是一处清修福地,这些年却鱼龙混杂,藏污纳垢,敬城在此多谢阁下一扫徽山杂尘,亦谢援手救命之恩。”
    “我向来没多管闲事的喜好,于此世之中,只是有了养狗的习惯。”
    灰衣麻衫少年双眼微眯,细细感知说道:
    “让我瞧一瞧,山上除了一千多江湖好手之外,还有两百重骑,一百五十轻骑,大批死士,连刺客杀手都有。”
    他神色愉悦:
    “不错,此行没白来,就该养一些爪牙锋利的恶犬。”
    三人听闻,顿感无言,脸上惊惧也更甚,哪里还听不出这个如妖似魔的少年,有以驱使江湖高手作狗为乐的喜好。
    “阁下也是贯通儒释道三家的绝世人物,为何行事这般凶恶?”轩辕敬城沉声道:
    “杀人不过头点地,如此是不是不合阁下转世仙的身份?”
    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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