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2章 沙海,鸣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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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702章 沙海,鸣鏑
    於是眾人各自分散去寻那入口,这片林子並不大,与碧山银槎相符合的大树也就那么几株,只需按图索驥,很快就有收穫。
    “陈掌门,陈掌门!”
    柳三娘蹦蹦跳跳地回来,举手道道:“我找著银槎上的那一棵大树了,跟我来!”
    接连几次,都是柳三娘首先建功,所谓运势果然难以捉摸,不过队伍里有这么个幸运的人在,確实能够省事不少。
    陈阳便跟著对方起身前往,等到了近前,抬头望去,见到一株足有数丈长短的古树,枝极虽繁密,却已是光禿禿的一片,见不到半点绿意,显然枯萎已久,內中生机全无。
    特木尔拿出碧山银槎,从三个方向分別比较,果然分毫不差。
    与此同时,陈阳上手去触碰这古树,只感到入手处硬若岩石、十分坚固。
    “难怪屹立多年,歷经风雨变幻,面貌却基本没有变化。”陈阳说道,“原来这树已经石化,跟岩石也差不了多少,想来是经过了什么特殊处置——小王爷,这树与那银槎应是对得上吧?”
    “对得上,对得上。”
    特木尔连连点头,“托真人洪福,俺才如此顺利地找到先人陵寢,请受我一拜。”
    言罢深深一躬,陈阳坦然受之,接著又问道:“入口既已找到,该如何进去墓穴?”
    陈阳自不是没有办法,可既能够通过正常方法进入,又何必画蛇添足。
    听到这发问后,特木尔立即道:“树下就有密道,请各位隨我来。”
    沿著这树木转了一圈,又抬头確认了太阳的位置,辨別清楚方向后,特木尔在东南方向站定,抬脚用力踩了踩地面,道:“应当就是这里。”
    中原人无论阴宅阳宅,总喜欢坐北朝南,而草原人也有类似习俗,无论在哪里游牧,扎下的营帐总朝著东南方向开口,这一处进入地下墓穴的密道也是同样。
    盖其原因,不外乎是冷风总从西北方向来,背对著方能抵挡风沙侵蚀,久而久之,便形成了习惯。
    此番並未带上那对搬山掘子甲,陈阳等人便也只有亲自上手,为避免惊扰墓主,同时也多少表达些尊重之意,所以並未动用法术,而是与眾人一起手持铁锹,了半个时辰不到的功夫,將那入墓的石门给挖了出来。
    这门不大,通体以岩石雕刻而成,表面刻著一只追逐著雄鹰的苍狼,除此之外並无多余点缀,略显朴拙之余,也表现出苍凉豪放的意味。
    门上並无任何把手,而是留有呈品字形分布的上中下三个凹槽,轮廓恰好与眾人手中的碧山银槎一一对应。
    “原来这碧山银槎不仅標记了位置,更是开启此墓的钥匙”陈阳托著下巴,望著严丝合缝的狼雕石门,“不然,纵使知道了位置,也难以进入其中这手准备倒也周密。”
    特木尔很快便將一左一右两件碧山银槎放好,而位於石门上方的那一个就略高了些,以至於起脚来也够不著,一旁李猴儿看不下去,从其手中將银槎接过,飞身而起,离地数尺,將最后一件银槎归位。
    在三件碧山银槎一同放入石门后,眾人感到脚下地面一阵震颤,而几缕银线分別自碧山银槎的身上延伸出来,沿著门上雕刻纹路前进,直至注入那一只苍狼的身上,令其通体焕发光芒,直若甦醒过来,要从这门上石画当中跃出。
    忽而,自石门內部传出一声狼豪般的巨响,大门便缓缓朝向內部开启。
    但见大门之中原来是一片沙海,其內狂沙翻涌如浪潮,几乎看不清道路,並伴隨有狂风肆虐、吹袭不停,足足过了一刻钟的功夫,风沙才逐渐平息下来,从中分出一条通往前方的道路。
    “这地方的外围果然是被流沙包裹,且不是寻常的沙子”眼前景象並未出乎陈阳的预料,他缓缓道:“..就仿佛一颗果子,墓室是果核,流沙则是果肉,而外围还有一层夯土作为表皮方才的动静,想来是吹动流沙的狂风,拍打在门上发出的声响。”
    “正常流沙是在沙里头渗入少量的水,使得黄沙如液,在受压后迅速下陷,人畜倘若陷在其中,眨眼间就消失无踪。
    而吹动这墓穴外围黄沙的却不是水,而是风,扬起的风沙如同沙暴,侵袭的速度何止是普通流沙的百倍”
    听到陈阳的讲解,眾人自也明白这黄沙的蹊蹺,而张玉琪则道:“.—可这狂沙究竟是如何被吹动的呢?此地明明位於地下,风究竟是从哪吹来的?”
    “..—-我想,这应当就是那藏春散人的布置了。”陈阳答道:“这沙阵到底是如何形成,或许只有进入墓穴后才能弄清楚,周边流沙里头或许藏有其他陷阱机关,即便现在暂时停息,你们沿途走过去时也不要大意,切记不要离开道路。”
    眾人忙点头称是,在事关自身安危之时,当然没人会傻到去质疑搬山道人的建议。
    因这沙海当中的道路十分狭窄,於是眾人只得按著顺序依次入內,前后相接的队形如一条长蛇,行走在沙海当中。
    进入这里才发现,头顶脚下皆是凝固的黄沙,左右两侧同样如此,仿佛周围有某种力量將这些沙粒黏作了一团,才令得眾人头顶上方的黄沙不会落下,只是脚下地面却感觉鬆软无比,踩上去以后,就像是踩在鬆软的上,直叫人难以稳住身形。
    也就只有掌握些轻身功夫的人,才能在这等地面上行动自如,而特木尔这草原汉子高大威猛有余却灵巧不足,屡次险些滑倒,危急时,只好用手扶住一旁的沙墙继续前行。
    李猴儿见状,本想调笑几句面前的草原汉子,转眼一想,脑海中灵光一闪,又发现有些不对一一不是说这地方是故元皇帝专门留给后人的么?既然如此,又怎么会设计出一条让后代最难行走的道路?其中是否有什么不对?
    又或者说,其实扶著墙走,才是正確做法?
    思虑到此,他正要出言提醒,忽然眾人脚下的沙面又在毫无徵兆下开始流动,猝不及防的几人险些就这么被带倒在流沙里,好在多少都有些修为,才没有直接被流沙冲走,转而纷纷將手掌探入身侧的沙墙,藉此稳定身形。
    “冷不防来上这么一下,还挺危险—”见眾人一一尤其是柳三娘並没出事,李猴儿这才鬆了口气,“这沙海小道,原来最重要的不是脚下路,而是身旁的墙,还真让人意想不到。”
    “风沙阵的变化毫无徵兆,確实有些棘手。”
    陈阳为了避免又有什么差池,乾脆便让特木尔走在最前,后方眾人隨即学著其姿势前行。
    后续行进过程中,脚下沙面又屡次变幻,有时前进有时倒退,有时上下起伏如波涛,不断变换著样,好在两侧墙壁仍旧安全可靠,最终也只是有惊无险。
    每当遇到类似的动静时,队伍便只有於原地停下,等待风波过去之后继续前行,这也致使本不算长的一段路,耗费了比想像中更多的时间。
    最终,还是成功来到了深埋在这风沙大阵中央的墓室四周,从那黄沙中隱隱透出的轮廓,不难看出这是个拥有穹顶、形状与毡帐相似的事物,比起其他帝皇陵寢的那些奢华地宫,显得尤其简约。
    与外侧连接著沙海的那道石门不同,眼前主墓室的入口仅有一道皮毛製作的门帘,上方悬掛著一颗生有板角的白鹿头颅,恰有一根羽箭洞穿了其眉心,深可入骨。
    墓室周边大概三丈左右的位置,流沙的行动变得彻底平静下来,形成涇渭分明的两个地带。
    走在前头的特木尔来到那颗白鹿头颅的下方,先將右手搭在胸前,弯腰鞠了一躬,这才推开门帘踏步进去,后方的人有样学样,鱼贯著走入这由大阵守护的重地內部。
    空间不算大,而最吸引人眼球的,当然便是墓地中央那一口原木製成的棺了,但见其以凿空原木围成,两端则用金圈固定,不仅葬礼习俗与中土不同,就连棺材形制也大有差异,没有那一层层的包裹装饰,圆木內部直接就安置著墓主尸身。
    李猴儿本以为对方既然也算是个帝主,墓中再怎么说也该有些奇珍异宝,岂料他人进来之后,就没在周边任何一处地方见到宝光,不免就有些失望。
    而除却原木棺以外,这墓室里头的藏品原来有各色制式的刀、枪、盔甲、强弓与箭矢,活脱脱一座小型武库,而在无数军械里头,又以弓箭占比最高。
    “这草原人的大汗也是奇怪,人都死了,还要將这么多兵器埋在身边是做何道理?带到地下去是想要与谁打仗不成?”李猴儿纳闷道:“可就算没有风吹日晒雨淋,却也难免產生些腐朽,你看这许多刀剑、枪头上的字跡都模糊不清了。”
    陈阳早就不在意金银之类的阿堵物,自然也就不会失望没有財宝,他没有忘记此刻来寻这坟墓的主要原因,正是从所谓先人遗藏中找到克制肃慎箭的法子。
    特木尔走入进去,先跪倒在地,冲那圆木棺柠恭恭敬敬地叩了几个响头,然后就来到了那一批弓箭下方,从箭壶之中抽出了一根长箭,来到陈阳跟前。
    “对付骑射的最好办法,同样也是骑射。”
    特木尔拿起那一根箭矢,只见其箭头呈锋锐的倒锥形,宛若一颗尖牙,“当年天骄汗统一草原各部后,首攻乌沙堡,再战野狐岭,继而接连击破东西二京,越过居庸关,兵锋达至黄河以北,所向披靡,令金人闻风丧胆。”
    “那时的金人建国不过数十年,血勇之气就已荡然无存,连番大战下来损兵折將,就算是肃慎箭也完全发挥不出作用,被这狼牙箭所克制。”
    陈阳接过箭去,细细端详道:“狼牙?”
    “不错,正是狼牙,確切地说,是苍狼之牙。”特木尔道:“传说草原人正是苍狼白鹿的后代,以苍狼之牙为箭、白鹿之角为弓,骑上奔腾的骏马,英勇的战士將无惧於这天下间任何的强敌。”
    “所以——”陈阳看向不远处掛著的那一张张强弓,“所谓用於克制女直人肃慎箭的利器,就是狼牙箭与鹿角弓?
    他话音未落,一旁李猴儿凑上前来,小声道:“可我怎么没看出这两样东西有什么特殊之处再说了,就这么几张弓、几根箭,真能派上用场?”
    面对李猴儿的质疑,特木尔並不多言,而是径直走到其中一张角弓的面前,將其一端倚靠在地后將弓弦上紧,调校几下后弯弓搭箭,强健臂膀几乎將那张弓给拉成满月。
    当苍狼之牙与白鹿之角相碰触后,气息迅速交融合一,伴隨著一声霹雳般的爆响激射而出,箭矢急速掠过空中,与空气摩擦的声响仿若饿狼豪叫,一连洞穿了四、五具铁甲后,去势不减,透过组成营帐的毡毯,沿途扬起无数沙尘,直到百步以外才缓缓停下。
    这还没完,帖木儿隨即又背过身去放了一箭,只见那箭矢在眾人面前划过一个大弯,以弧线掠过了营帐,隨即又与先前射出的一箭落在相差数寸不到的位置。
    “女直人只有箭,而我们不仅有箭,还有弓。”特木尔信心十足地道:“狼是成群的,只要俺这一箭射出,还可引导其他箭矢射向同一位置,岂不比女直人那单独一根破甲重箭强得多?再多的財宝,又哪里比得上此物祖先传承而来的勇气与技艺,才是我辈最重要的財宝。”
    “效果確实不错—虽然经过了许多年,但得益於沙海乾燥,使得这鹿角弓、狼牙箭仍旧保持看相当的威力。”陈阳点头道,“而这狠牙箭原来便是鸣鏑,我说怎么看看有些眼熟——说起来,倒也与那女直人的肃慎箭一样,传承极为悠久了。”
    听到陈阳这话,徐弘远也明白过来。
    “鸣鏑我记得当年匈奴首领冒顿便是以此物训练眾死土,分別以此箭射杀自己坐骑、爱妾,有不从者立斩。最后令得手下唯命是从后,便在一次狩猎时,以此箭射杀亲父,即位为单于,自此所向披靡,一度曾將汉高祖围困於白登山,十分了得—不过,这是不是有些不详?”
    “新旧狼王的交替,必然是要伴隨鲜血的,这不奇怪。”陈阳则道,“至於是否不祥,则要看用箭的人,而並非箭矢本身。有了这东西,应当便可提升特木尔魔下士卒的战力,好应对接下来的事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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