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 贡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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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从电工开始的火红年代 作者:佚名
    第九章 贡品
    到底有没有偷钱,那么就需要朱金莲自证一下,昨天下午那个时间,她到底在哪里,又有谁可以证明。
    不在场证据可不好找。
    关德海虽然现在是小偷嫌疑犯,但他说出来的话,也有一定的分量。
    朱金莲这会儿也非常紧张,手心冒汗,后背已经湿透。
    现在可是十多度的春日上午。
    本来应该有点冷才对。
    但朱金莲却感觉很热。
    特別是她被派出所公安、矿井领导、甘世平等人盯著,心里更害怕。
    “朱金莲,你无法证明自己昨天下午没有作案,那么你的嫌疑可不少,我建议你还是坦白从宽。”
    周志民冷道:
    “偷窃一千块钱,最少也是枪毙。”
    朱金莲突然怒吼道:
    “放屁,根本没有一千块钱,只有二十块钱而已,怎么可能会枪毙?”
    嘶!
    矿井领导等人全都瞪大双眼,表情满是不可思议。
    这个蠢女人居然不打自招。
    周志民还真厉害,三言两语就破案了?
    可不是周志民厉害,而是老天爷都站在他这边。
    现场有矿井领导、派出所公安和甘书记他们坐镇。
    所以他採用攻心计为上。
    朱金莲也好,关德海也罢,他们毕竟只是普通村民。
    而不是专门从事三只手工作的小偷。
    也没有接受影视作品等为他们提供参考。
    所以他们处处都是破绽,又不够聪明,自然很快就自乱阵脚,然后自己主动跳出来。
    “对,我家確实只丟了二十块钱,看来是你偷的。”
    周志民说了一句。
    而此时的朱金莲,整个人已经呆愣愣地瘫坐在地上,目光呆滯起来。
    她都被她自己刚才的愚蠢,给惊呆了。
    直到现在,她也没有回过神来。
    一旁的周志国,已经不知道说什么才好。
    还有周良宽,自觉没脸见人,扭头回屋去了。
    二十块钱,应该不至於判刑吧?
    是否判刑还不知道。
    但反应过来的朱金莲,崩溃大哭。
    然后又各种撒泼打滚,甚至还想让周志民放过她。
    把派出所公安给气笑了。
    直接就送她一副银手鐲。
    关德海连忙喊冤,表示他没偷钱,应该放了他。
    而且他还立功了呢。
    见他瞎逼逼,公安也带著他一起离开了村子。
    虽说没有偷钱,但关德海的行为和动机本来就不纯,不回一趟派出所,肯定不行。
    伴隨著派出所公安离开,闹剧也到此为止。
    周志国在安排好家里的事之后,也跟著了派出所。
    看到这一幕的周志民,冷哼一声。
    “大哥,你太厉害了。”
    眼瞅著快要到中午饭时间,周淑芬他们开始做饭。
    老三和老四两个妹妹,满脸崇拜地看著她们大哥。
    “我可不想这样,你们以后都学机灵点,我可不是每次都能够帮到你们。”
    叮嘱他们四姐弟一句,周志民转身到隔壁看书。
    午饭比昨天好一点,因为他从城里带了馒头回来。
    不过还是没肉。
    转眼下午,周志民正在屋里指导周淑芬他们四姐弟写作业。
    这几天,老二老三都没有去上学。
    等老头子头七过后,再回学校。
    只是他们不上学,也一样需要学习。
    就在这时,外面传来了动静。
    原来是关德海被派出所放了出来。
    好几个村里的小萝卜头们,喊著关德海是小偷的话,气得他破口大骂。
    第二天,朱金莲还是没有回来,派出所也没有派人来跟周志民说什么。
    反正笔录这事儿,昨天上午已经做完了,並不需要周志民他们跑一趟。
    今天是老头子周良顺头七的日子。
    具体是不是今天,没人知道。
    反正二愣子和牛叔他们他们的家人也是在今天进行祭拜。
    黑娃家的情况特殊,大家知道黑娃父母没有买大公鸡或猪肉,大概率是不会祭拜了。
    想来也是,黑娃他媳妇捲款跑路了。
    家里哪里还有钱?
    村口供销社代销点。
    周志民领著三小只来拿之前预定的大公鸡。
    五斤半的重量,肉票和钱都不够。
    现在的猪肉是五毛钱一斤,鸡则是要分情况。
    老母鸡很贵,是一块三毛钱一斤,因为它可以下蛋。
    大公鸡的肉则是四毛五分钱一斤。
    所以二者相差很多。
    鸡肉比猪肉便宜,也是因为猪肉有油。
    按照五斤半的重量,也就是两块四毛七分五厘钱。
    还得补回四毛七分五厘的零头,並且还需要另外给回三斤半的肉票。
    支付完毕,周志民还没开口,老三和老四就已经美滋滋地一人一边,提著大公鸡准备往家走去。
    她们这会儿的眼里只有对鸡肉的渴望,全然没有对祭拜父亲的悲伤。
    小孩子嘛,不懂事,可以理解。
    李占广目送周志民他们四兄妹离开,感慨不已。
    “要不是周志民,他们这个家,恐怕会更难.....”
    旁边还有几个等著上工赚工分的村民,也附和了几句。
    “没想到朱金莲她居然偷自家堂弟的钱,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。”
    谁能想到呢?
    周家厨房,大公鸡下锅,用水煮一遍。
    等下就可以带去祭拜了。
    大公鸡是已经杀好了才运过来代销点,並不是一只活鸡。
    原因也很简单,现在大家都已经割了尾巴。
    要是周志民买了活著的大公鸡,再多养几天,岂不是坏事儿?
    “大哥,好了吧?”
    老五直勾勾地盯著铁锅里的大公鸡,口水直流。
    “嗯,好了。”
    周志民看了一下,点头道。
    隨后老二把大公鸡捞起来,放进一个盘子里,接著再放进竹子编织的香篮里。
    “走吧!”
    五兄妹一起出门,来到老头子的衣冠冢前,开始祭拜。
    在他们身后不远处,还有好几个三四五岁的小孩,口水直流地看著。
    他们也是闻著大公鸡的肉香味过来的。
    这年头的肉,太珍贵了。
    周志民他们居然捨得购买一只五斤重的大公鸡当贡品。
    真是孝顺。
    但其实真正的是孝顺並不是死后供百样菜,而是生前递一双筷。
    呜呜!
    老二他们四姐弟嚎啕大哭,周志民没有哭,只是默默地看著,眼里满是悲伤。
    他们的父亲已经走了,现在更重要的是活著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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