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 是不是你的小情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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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竹马:卑微小狗求大小姐怜爱 作者:佚名
第44章 是不是你的小情郎
周景琛没打车。
从平江艺术大学到平江市机场,全程十五公里,他撑著那根拐杖近乎自虐地走了六个多小时。
后半程下了大雨,他没有撑伞,冰凉的雨水胡乱拍打在他的脸上,单薄的衬衣湿漉漉紧贴在肌肤上,隱隱露出分明的肌肉线条。
他走在滂沱大雨里,湿透全身,整个人透出一种绝望的破碎感。
手心被拐杖磨破了皮,腋下也蹭得生疼,脚底磨出了水泡,路上摔倒了五次。
眼睛被雨水淋得睁不开,眼底布满绝望的血丝,半闔著眼仰起头,承受雨水无情的敲打。
好痛啊,像是被人用力掐住了心臟,窒息感袭来,痛得他快死了。
没有妄念就不会痛,可他偏偏生出了妄念,所以这次格外地难受。
脑子里全是校门口的那一幕。
他太想快点见到她,特意改签了机票,十一点就到了。
明媚日光下,闻喜和一个男生拥抱。
男生身材高大,一身黑t黑裤;闻喜一袭白裙,日光將她的髮丝和脸庞衬得柔和娇美,黑白最为相衬,岂是般配一词能形容得了。
两人相拥,红艷艷的代表浓烈爱情的玫瑰盈满彼此的怀抱......
那抹红,变成了他心口淌出的血。
周景琛当时就站在路对面的梧桐树旁,垂眼望著自己怀里那束白玫瑰。眼里的光一点点黯下去,绝望无声蔓延,在死寂中崩裂。
他不是没给自己做过思想建设,他要看著闻喜恋爱,结婚,要一直陪在她身边,看著她笑,看著她幸福。
可当真的亲眼看见时,他才发现自己根本接受不了。
那画面像碎玻璃,锋利刺痛著他的每一次呼吸。
他想衝上去把闻喜从那男生的怀里拉过来,想吻她的小嘴,想告诉全世界他喜欢她喜欢了很多年。
可是...他怎么冲?他连跑都跑不起来。
难道要撑著拐杖,一瘸一拐、狼狈踉蹌地走到她面前,让她难堪,成为別人的笑料吗?
还是不自量力地站到她身边,说“別跟他在一起,跟我这个瘸子在一起吧”?
雨声哗啦,整个小城笼罩在滂沱的雨幕里。
周景琛一手撑著拐杖,另一只手揪住胸口的衬衫。薄唇抿成冷硬的直线,拳头攥得死紧,剧烈的疼痛从心臟蔓延向四肢百骸……咸涩的雨水混著眼泪,把眼前的一切都打模糊。
闻喜,你叫我来就是为了让我看这一幕吗?想让我见证你的幸福对吗?
我看到了。
是个四肢健全,高大帅气的男生,跟你很般配。
没人会不喜欢闻喜,我相信他会对你好的。
但是小公主,对不起,我没办法平静地看著你和別人在一起。
不如杀了我。
......
风捲起少女的裙摆,轻柔的布料贴著小腿轻轻摇曳。
闻喜从晴天等到落雨,从日头高悬等到夜幕垂落。
校门口有个保安室,她在那里一直等到很晚,也没等来周景琛,直到保安室里的大叔赶她回宿舍。
回到宿舍,钱笑笑告知她:“今天下午有人打电话过来,他让我跟你转达一下,他们学校有重要的事,来不了。”
钱笑笑戳了下她的胳膊:“喂,是不是你的小情郎啊?”
很好,被周景琛放了鸽子。
忐忑了一天,琢磨了那么久怎么告白,没想到一腔孤勇根本没机会施展。
这会儿闻喜像是一只生了病的小猫,懨懨的。阴鬱的脸,低敛的眉都昭示著她沉入谷底的心情。
她没有说话,一个人静默地爬回了床铺上躺著。
委屈的眼泪滚下来的那刻,她发誓,她再也不会理周景琛了。
-
一周后。
闻喜觉得,就算要绝交,也该先把他骂一顿解解气。
她等了他一整天,他学校能有什么天大的事来不了?为什么不能提前说一声?
这一个星期,闻喜吃不好也睡不好,练舞的时候老走神,被老师骂了好多次。
周景琛到底在忙什么?放了鸽子,为什么连个电话都不打来哄她?
她討厌死周景琛了,討厌死了,可她...满脑子又都是周景琛。
闻喜长这么大几乎没吃过什么苦,她第一回,尝到了爱情的苦。
酸的,涩的,让人难过的。
怨他,却又控制不住地想他。
闻喜咬著小嘴唇,在路边的公用电话亭旁徘徊许久,终於,主动,忐忑地再次给周景琛家里拨了个电话。
“餵?”听筒里传来清亮亮的年轻女声。
“你好...我..我找周景琛。”她手指紧紧揪著衣摆,心臟扑通乱跳,比艺考的时候还紧张。
“你哪位?”对方语气趾高气昂。
“我是...他朋友。”
“不会是喜欢他的朋友吧?”
很冒昧但也很准確。
听到这句话,闻喜怔了下,默了两秒,才开口:“你是?”
“我啊,我是他女朋友。”声音欢快,能想像到对方眉梢挑著的样子。
闻喜陡然攥紧了手里的话筒,心臟瞬间沉下去,连指尖有些发颤。
“真的吗?”她不敢相信,像有一道闪电直劈脑门。
没听说周景琛有女朋友呢。
“什么真的假的,我告诉你,我们俩现在热恋期,他很爱我。你要是想约他呢,得先经过我的允许。不过我劝你別白费力气了,我不让他去他就去不了。以后別再打电话骚扰我男朋友了,老是打,烦不烦啊......”
电话那头隱约传来周景琛熟悉的声音:“小宝,谁的电话?”
“找你的。”
“是谁啊?”他的脚步声凑近。
女孩轻轻哼了声:“你的烂桃花。”
就在对方“餵?”出声的那一刻,闻喜慌忙掛断了电话。
她手撑在电话亭的玻璃上,几乎站不稳。
原来,周景琛有女朋友了。
一阵酸意猛衝眼眶。
她低下头,死死咬著嘴唇,喉咙发紧,像塞了块滯涩的干木头。
幸好,幸好周景琛没来,幸好她没有傻乎乎向他告白,不然就太丟人啦。
想起之前那些跟他亲近的画面,闻喜只觉得荒谬,她恨不得用土把自己给埋了。
她拖著沉重的步子回到宿舍,失魂落魄地爬上床,用被子蒙住脸,眼泪不爭气地往下掉。
小宝?叫得真亲昵,真顺口,真自然。
听声音感觉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,很好,嗯,很好。
怪不得七夕没来呢,全是藉口,什么重要的事,陪女朋友才是真的吧。
周景琛也算不上什么好朋友,她恋爱都告诉他,他却什么都瞒著她。
闻喜想,这朋友做不成了。
她翻了个身,头埋进枕头里,低声呜咽起来。
闻喜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意识到:周景琛不是单属於她一个人的。
他会为別人挑葱花吗?
也会帮別人捂脚穿袜子吗?
会对別人比对她还好吗?
他跟別人亲过了?
怪不得亲自己的时候那么游刃有余呢,敢情是经验丰富啊。
她还跟个大傻子似的,向他索吻,多丟人啊。
闻喜狠狠擦了擦嘴唇,噁心,噁心至极!大王八蛋!
眼泪决堤,心口堵塞得快要窒息。
真倒霉,干嘛喜欢周景琛呢,倒霉透了。
-
学期末。
周景琛同意了齐教授的建议,去美国交换学习一年。
这个公费名额全校只有五个,只给成绩优异、有天赋的学生。他作为即將升入大二的年级第一,是所有老师重点关注的对象。
齐教授很欣慰他终於想通了,拍著他的肩膀说:“暑假就可以过去提前安排好。”
周景琛决定走之前必须要和闻喜见一面,也向闻阿姨和闻叔叔打个招呼。
他先往闻家打电话,无人接听。又打到闻喜学校,室友说她家里有事,请假了。
上次淋雨回到临深市后,周景琛就发起了高烧,昏昏沉沉一周才好。
好转后第一件事就是给闻喜打电话,可她已经不接了。周景琛知道,她生气了,而且是非常生气。
他买好机票,打算再飞一趟平江。
一路上,都在斟酌言辞。
见到闻喜,要耐心地没有紕漏地向她道歉解释自己为什么那天没来,在她跟他提及男朋友时,他要保持笑容以免她察觉到了什么。
他给闻喜买了一双手套,是他经过一家店铺时看到的,可爱的粉色毛线手套。
他想,这个冬天自己大概不会回来了,让这双手套暂时代他陪著闻喜吧。
她正沉浸在恋爱中,这个冬天应该会过得很快乐。
除此之外他还准备了一笔钱,数额不大,是跟同学参加编程大赛拿到的奖金,他想將这钱给闻喜花。
她是个爱漂亮的姑娘,喜欢买东西,喜欢漂亮的衣服和化妆品。他希望闻喜能时刻都开开心心的,不开心的时候,可以拿著他给的零花钱去买杯饮料喝或者买件自己喜欢的东西。
周景琛准备得很周全,只是没想到到了康十巷,闻家住的那处大院落了锁,紧闭著门。
透过门缝,他看到院子里面落著一地叶子,仿佛有段日子无人打理清扫了。
周景琛转身敲开巷子里邻居的门。
“陈阿姨,您知道闻叔叔他们去哪儿了吗?”
“不晓得,一家人应该是去外地旅游了吧,好些天没瞅见人影了。”
“好,谢谢您。”
“进屋坐坐来。”
“不了,您忙。”
周景琛攥著拐杖的手紧了紧,一步一步,慢慢往巷口挪。
身后的巷子跟著他的脚步,一寸寸被拉长,那些熟悉的砖墙、旧电线桿的影子,都渐渐淡在了风里。
自那以后,他再也没见过闻喜。
第44章 是不是你的小情郎
周景琛没打车。
从平江艺术大学到平江市机场,全程十五公里,他撑著那根拐杖近乎自虐地走了六个多小时。
后半程下了大雨,他没有撑伞,冰凉的雨水胡乱拍打在他的脸上,单薄的衬衣湿漉漉紧贴在肌肤上,隱隱露出分明的肌肉线条。
他走在滂沱大雨里,湿透全身,整个人透出一种绝望的破碎感。
手心被拐杖磨破了皮,腋下也蹭得生疼,脚底磨出了水泡,路上摔倒了五次。
眼睛被雨水淋得睁不开,眼底布满绝望的血丝,半闔著眼仰起头,承受雨水无情的敲打。
好痛啊,像是被人用力掐住了心臟,窒息感袭来,痛得他快死了。
没有妄念就不会痛,可他偏偏生出了妄念,所以这次格外地难受。
脑子里全是校门口的那一幕。
他太想快点见到她,特意改签了机票,十一点就到了。
明媚日光下,闻喜和一个男生拥抱。
男生身材高大,一身黑t黑裤;闻喜一袭白裙,日光將她的髮丝和脸庞衬得柔和娇美,黑白最为相衬,岂是般配一词能形容得了。
两人相拥,红艷艷的代表浓烈爱情的玫瑰盈满彼此的怀抱......
那抹红,变成了他心口淌出的血。
周景琛当时就站在路对面的梧桐树旁,垂眼望著自己怀里那束白玫瑰。眼里的光一点点黯下去,绝望无声蔓延,在死寂中崩裂。
他不是没给自己做过思想建设,他要看著闻喜恋爱,结婚,要一直陪在她身边,看著她笑,看著她幸福。
可当真的亲眼看见时,他才发现自己根本接受不了。
那画面像碎玻璃,锋利刺痛著他的每一次呼吸。
他想衝上去把闻喜从那男生的怀里拉过来,想吻她的小嘴,想告诉全世界他喜欢她喜欢了很多年。
可是...他怎么冲?他连跑都跑不起来。
难道要撑著拐杖,一瘸一拐、狼狈踉蹌地走到她面前,让她难堪,成为別人的笑料吗?
还是不自量力地站到她身边,说“別跟他在一起,跟我这个瘸子在一起吧”?
雨声哗啦,整个小城笼罩在滂沱的雨幕里。
周景琛一手撑著拐杖,另一只手揪住胸口的衬衫。薄唇抿成冷硬的直线,拳头攥得死紧,剧烈的疼痛从心臟蔓延向四肢百骸……咸涩的雨水混著眼泪,把眼前的一切都打模糊。
闻喜,你叫我来就是为了让我看这一幕吗?想让我见证你的幸福对吗?
我看到了。
是个四肢健全,高大帅气的男生,跟你很般配。
没人会不喜欢闻喜,我相信他会对你好的。
但是小公主,对不起,我没办法平静地看著你和別人在一起。
不如杀了我。
......
风捲起少女的裙摆,轻柔的布料贴著小腿轻轻摇曳。
闻喜从晴天等到落雨,从日头高悬等到夜幕垂落。
校门口有个保安室,她在那里一直等到很晚,也没等来周景琛,直到保安室里的大叔赶她回宿舍。
回到宿舍,钱笑笑告知她:“今天下午有人打电话过来,他让我跟你转达一下,他们学校有重要的事,来不了。”
钱笑笑戳了下她的胳膊:“喂,是不是你的小情郎啊?”
很好,被周景琛放了鸽子。
忐忑了一天,琢磨了那么久怎么告白,没想到一腔孤勇根本没机会施展。
这会儿闻喜像是一只生了病的小猫,懨懨的。阴鬱的脸,低敛的眉都昭示著她沉入谷底的心情。
她没有说话,一个人静默地爬回了床铺上躺著。
委屈的眼泪滚下来的那刻,她发誓,她再也不会理周景琛了。
-
一周后。
闻喜觉得,就算要绝交,也该先把他骂一顿解解气。
她等了他一整天,他学校能有什么天大的事来不了?为什么不能提前说一声?
这一个星期,闻喜吃不好也睡不好,练舞的时候老走神,被老师骂了好多次。
周景琛到底在忙什么?放了鸽子,为什么连个电话都不打来哄她?
她討厌死周景琛了,討厌死了,可她...满脑子又都是周景琛。
闻喜长这么大几乎没吃过什么苦,她第一回,尝到了爱情的苦。
酸的,涩的,让人难过的。
怨他,却又控制不住地想他。
闻喜咬著小嘴唇,在路边的公用电话亭旁徘徊许久,终於,主动,忐忑地再次给周景琛家里拨了个电话。
“餵?”听筒里传来清亮亮的年轻女声。
“你好...我..我找周景琛。”她手指紧紧揪著衣摆,心臟扑通乱跳,比艺考的时候还紧张。
“你哪位?”对方语气趾高气昂。
“我是...他朋友。”
“不会是喜欢他的朋友吧?”
很冒昧但也很准確。
听到这句话,闻喜怔了下,默了两秒,才开口:“你是?”
“我啊,我是他女朋友。”声音欢快,能想像到对方眉梢挑著的样子。
闻喜陡然攥紧了手里的话筒,心臟瞬间沉下去,连指尖有些发颤。
“真的吗?”她不敢相信,像有一道闪电直劈脑门。
没听说周景琛有女朋友呢。
“什么真的假的,我告诉你,我们俩现在热恋期,他很爱我。你要是想约他呢,得先经过我的允许。不过我劝你別白费力气了,我不让他去他就去不了。以后別再打电话骚扰我男朋友了,老是打,烦不烦啊......”
电话那头隱约传来周景琛熟悉的声音:“小宝,谁的电话?”
“找你的。”
“是谁啊?”他的脚步声凑近。
女孩轻轻哼了声:“你的烂桃花。”
就在对方“餵?”出声的那一刻,闻喜慌忙掛断了电话。
她手撑在电话亭的玻璃上,几乎站不稳。
原来,周景琛有女朋友了。
一阵酸意猛衝眼眶。
她低下头,死死咬著嘴唇,喉咙发紧,像塞了块滯涩的干木头。
幸好,幸好周景琛没来,幸好她没有傻乎乎向他告白,不然就太丟人啦。
想起之前那些跟他亲近的画面,闻喜只觉得荒谬,她恨不得用土把自己给埋了。
她拖著沉重的步子回到宿舍,失魂落魄地爬上床,用被子蒙住脸,眼泪不爭气地往下掉。
小宝?叫得真亲昵,真顺口,真自然。
听声音感觉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,很好,嗯,很好。
怪不得七夕没来呢,全是藉口,什么重要的事,陪女朋友才是真的吧。
周景琛也算不上什么好朋友,她恋爱都告诉他,他却什么都瞒著她。
闻喜想,这朋友做不成了。
她翻了个身,头埋进枕头里,低声呜咽起来。
闻喜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意识到:周景琛不是单属於她一个人的。
他会为別人挑葱花吗?
也会帮別人捂脚穿袜子吗?
会对別人比对她还好吗?
他跟別人亲过了?
怪不得亲自己的时候那么游刃有余呢,敢情是经验丰富啊。
她还跟个大傻子似的,向他索吻,多丟人啊。
闻喜狠狠擦了擦嘴唇,噁心,噁心至极!大王八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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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倒霉,干嘛喜欢周景琛呢,倒霉透了。
-
学期末。
周景琛同意了齐教授的建议,去美国交换学习一年。
这个公费名额全校只有五个,只给成绩优异、有天赋的学生。他作为即將升入大二的年级第一,是所有老师重点关注的对象。
齐教授很欣慰他终於想通了,拍著他的肩膀说:“暑假就可以过去提前安排好。”
周景琛决定走之前必须要和闻喜见一面,也向闻阿姨和闻叔叔打个招呼。
他先往闻家打电话,无人接听。又打到闻喜学校,室友说她家里有事,请假了。
上次淋雨回到临深市后,周景琛就发起了高烧,昏昏沉沉一周才好。
好转后第一件事就是给闻喜打电话,可她已经不接了。周景琛知道,她生气了,而且是非常生气。
他买好机票,打算再飞一趟平江。
一路上,都在斟酌言辞。
见到闻喜,要耐心地没有紕漏地向她道歉解释自己为什么那天没来,在她跟他提及男朋友时,他要保持笑容以免她察觉到了什么。
他给闻喜买了一双手套,是他经过一家店铺时看到的,可爱的粉色毛线手套。
他想,这个冬天自己大概不会回来了,让这双手套暂时代他陪著闻喜吧。
她正沉浸在恋爱中,这个冬天应该会过得很快乐。
除此之外他还准备了一笔钱,数额不大,是跟同学参加编程大赛拿到的奖金,他想將这钱给闻喜花。
她是个爱漂亮的姑娘,喜欢买东西,喜欢漂亮的衣服和化妆品。他希望闻喜能时刻都开开心心的,不开心的时候,可以拿著他给的零花钱去买杯饮料喝或者买件自己喜欢的东西。
周景琛准备得很周全,只是没想到到了康十巷,闻家住的那处大院落了锁,紧闭著门。
透过门缝,他看到院子里面落著一地叶子,仿佛有段日子无人打理清扫了。
周景琛转身敲开巷子里邻居的门。
“陈阿姨,您知道闻叔叔他们去哪儿了吗?”
“不晓得,一家人应该是去外地旅游了吧,好些天没瞅见人影了。”
“好,谢谢您。”
“进屋坐坐来。”
“不了,您忙。”
周景琛攥著拐杖的手紧了紧,一步一步,慢慢往巷口挪。
身后的巷子跟著他的脚步,一寸寸被拉长,那些熟悉的砖墙、旧电线桿的影子,都渐渐淡在了风里。
自那以后,他再也没见过闻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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