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 去西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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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朱元璋:咱二儿子天下无敌! 作者:佚名
    第54章 去西安
    回到吴王府,观音奴正在后院练字。
    马皇后赐的文房四宝,她学得很认真,但毛笔总是不听使唤,写出的字歪歪扭扭。
    朱樳进来,看见她鼻尖沾了墨,像只小花猫,忍不住笑。
    “笑什么?”观音奴嗔道。
    “没什么,好看,这是啥字?”朱樳走过去,拿起她写的字看了看的问道。
    “平安,我要大家都平安...”观音奴小声说。
    朱樳心里一暖,搂住她的肩道:“媳妇,我明天要跟大哥出趟远门。”
    观音奴手一抖,墨滴在纸上,晕开一团。
    “去哪...危险吗?”
    “去西安,三弟闯祸了,大哥去收拾他,不危险,就是揍…劝劝三弟。”朱樳说得轻鬆的道。
    观音奴放下笔,转身看他:“去多久?”
    “就几天吧!大哥说,你一个人在府里闷的话,就去宫里陪娘说话,或者陪陪大嫂,去学堂看看大丫,那丫头喜欢你。”朱樳摸摸她的头说道。
    观音奴沉默了一会儿,点头道:“好,你…小心点。”
    “放心,我一斧头能劈山,没人伤得了我。”朱樳咧嘴笑。
    观音奴却笑不出来。
    她想起草原上,男人们出征前,妻子都会给他们系上平安绳。
    “你等等。”她起身回屋,翻箱倒柜找出一条红色的丝絛,那是她嫁衣上拆下来的。
    她把丝絛编成一条手绳,系在朱樳左手腕上。
    “这是我们草原的习俗,出征的人系上这个,长生天会保佑平安归来。”她轻声说。
    朱樳看著手腕上的红绳,心里暖烘烘的。
    “媳妇,你真好。”
    观音奴脸一红,低下头。
    傍晚,朱標派人送来行程安排。
    明日卯时出发,直接乘坐飞舟出发,估计傍晚就能够到达西安。
    朱樳让青梅青竹收拾行李,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,就几件换洗衣裳,外加他那从不离身的斧盾纹身。
    观音奴一直忙前忙后,检查衣裳够不够厚,乾粮带没带够,絮絮叨叨像个小妇人。
    朱樳就坐在床边看她忙,觉得挺有意思。
    以前在山里,养母郑黄氏也是这样,每次他上山打猎,都要念叨半天。
    “媳妇,你別忙了,过来坐。”他招手。
    观音奴走过来坐下。
    朱樳拉起她的手,她的手不像汉家女子那样柔软,掌心有练骑射留下的薄茧,但很温暖。
    “等我回来,给你带西安的土特產。”朱樳说。
    “西安有什么特產?”
    “呃…羊肉泡饃,我听大哥说的,好像很好吃。”朱樳挠头道。
    观音奴笑了:“好,我等你带回来。”
    夜里,观音奴睡得不安稳,翻来覆去。
    朱樳被她弄醒,迷糊问:“咋了?”
    “没什么,就是…有点担心。”
    “担心啥,我厉害著呢!睡吧,明天还得早起。”朱樳把她搂进怀里说道。
    观音奴窝在他怀里,听著他平稳的心跳,渐渐安心下来。
    是啊,这个人一斧头能劈开山,有什么好怕的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第二天天还没亮,朱樳就起床了。
    观音奴也起来,亲手给他穿好衣裳,系好披风。
    府门外,飞舟已经飘荡在上空。
    朱標也到了,穿著常服,看起来像个普通富家公子,但眼神里的威严藏不住。
    “大哥。”朱樳走过去。
    朱標点头,又对观音奴道:“弟妹放心,我会看著二弟。”
    “谢大哥。”观音奴行礼。
    朱樳回头冲观音奴挥挥手道:“媳妇,回去吧!”
    然后一个跃起就落到了飞舟上面。
    观音奴站在府门前,看著飞舟消失在天际。
    青梅小声说:“王妃,回屋吧!天凉。”
    观音奴摇摇头道:“再站一会儿。”
    她看著空荡荡的街口,心里也空了一块。
    这才成婚几天,就已经捨不得了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飞舟出了应天府,一路向西而去。
    朱標和朱樳坐在飞舟的一个房间里面。
    朱標拿出一卷卷宗,继续看著西安府的资料。
    朱樳没事干,掀开车帘看这下方的风景。
    以他的目力,很清晰的能够看到深冬的江南,草木凋零,田野空旷,偶尔能看到几个农人在田里忙活。
    “大哥,那些人在干啥?”朱樳指著一片田地。
    朱標抬头看了一眼:“在挖沟渠,冬天农閒,修水利,明年才好种田。”
    “哦!他们穿得挺单薄。”
    朱樳看了一会儿,忽然说道。
    朱標放下卷宗,也看向窗外。
    確实,那些农人穿著打补丁的棉袄,在寒风里劳作。
    “百姓苦啊!一年到头,交了税赋,剩下的刚够餬口,若是遇上灾年,就得卖儿卖女。”朱標轻声道。
    朱樳想起小时候,山里日子也苦,但养父母从没让他饿过肚子。
    “三弟为啥还要抢他们的地?”他不解。
    “因为他觉得,自己是亲王,天下都是朱家的,拿点地算什么,可他忘了,爹当年为什么要造反。”
    朱標语气转冷的道。
    “为啥?”朱樳问。
    “因为没饭吃,爹小时候,爹的爹、爹的娘、大哥,都饿死了,他当过和尚,要过饭,知道饿肚子是什么滋味。
    所以爹当了皇帝,最恨贪官污吏,最恨欺压百姓。”朱標看著窗外缓缓道。
    朱樳似懂非懂。
    朱標继续道:“二弟,你记住,咱们朱家的江山,是百姓给的,百姓能给你,也能收回去,对百姓好,江山才坐得稳。
    对百姓不好…元朝就是例子,九十年就亡了。”
    这些话,朱樳以前没听过。
    但他觉得大哥说得对。
    “那三弟该揍。”他再次总结。
    朱標笑了:“对,该揍,不过这次去,不只是揍他,还要把西安府的蠹虫清一清。”
    他翻开卷宗,指著一串名字。
    “秦王府长史周奎,原籍山西,洪武三年进士,这人有个毛病,好色,在西安强纳民女七人,其中三人不堪受辱自尽。
    护卫指挥使刘猛,原是蓝玉部下,作战勇猛,但贪財,借秦王名目,在西安开赌场,放印子钱,逼死十三条人命…”
    朱樳听著,眉头越皱越紧。
    “这些人,比三弟还坏?”
    “更坏,朱樉是糊涂,这些人是坏,他们怂恿朱樉胡作非为,自己从中捞钱捞权,杀了他们,西安能清净一半。”
    朱標合上卷宗说道。
    朱樳想了想道:“那为啥不早杀?”
    “因为没证据,锦衣卫查了半年,才拿到確凿证据。这次借著朱樉的事,一併清理。”朱標淡淡道。
    马车顛簸了一下。
    朱樳忽然明白,大哥这次去西安,不只是教训弟弟,更是要杀人。
    杀很多人。
    他看看朱標,大哥脸色平静,眼神却像结了冰。
    这一刻,朱樳觉得大哥有点陌生,但又不完全陌生。
    就像爹说的,大哥是黑心汤圆。
    外白內黑。
    但黑是对坏人。
    朱樳挠挠头,觉得这样也挺好。
    坏人,就该砍。
    他摸摸左臂的纹身,斧头在沉睡。
    希望这次用不上。
    但如果要用…
    那就砍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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