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章 一忘皆空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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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一忘皆空~”
    如果要说洛哈特来到这个世界后,对自己魔法体系里哪一项魔咒的改变最为震撼。
    毫无疑问,就是遗忘咒。
    洛哈特身为魔咒天才,在自己的世界里当然也会遗忘咒。
    遗忘咒对一个成年巫师而言,是一门基础到不能再基础的咒语。
    就像变形术里的火柴变针,魔药课上的癤子治疗药水。
    人人都会,人人都不觉得它有什么稀奇。
    他以前用它做过的最多的事,就是给撞见不该看见东西的麻瓜“擦掉”记忆。
    但他从来没有想过,原身的遗忘咒,能强大到这种地步。
    原身吉德罗·洛哈特也许在正面决斗中撑不过汤姆·里德尔三道咒语。
    但在遗忘咒上,他是一个怪物。
    洛哈特第一次测试原身的魔力迴路时,就发现这副身体对遗忘咒的亲和度高得离谱。
    不是魔力强,而是精准度。
    那种精准度就像一个人天生拥有比普通巫师多出一倍的神经,用来感知记忆银丝的结构。
    原身能凭直觉“看见”每一段记忆在被咒语触碰时的脆弱节点。
    知道从哪个角度切入最省力,从哪个深度分离最乾净。
    他甚至在原身留下的旧笔记里看到一句被划了又划的记录:
    “记忆魔法的美妙,远超那些不优雅的战斗魔咒!”
    可惜,原身的摄神取念並不强。
    否则,他早就是记忆魔法大师。
    不过,现在由他来实现这一点。
    记忆魔法大师。
    吉德罗·洛哈特!
    他甚至没有用到他之前提前预备好的冥想盆。
    按照他本来的计划。
    他需要先从金妮的意识里抽出一段关键的记忆银丝,將它存入冥想盆,然后再像翻阅档案一样进到盆中仔细查看。
    但原身的遗忘咒效率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。
    当那道金色的魔力细线从魔杖尖端延伸出去,他还没来得及决定要抽取哪一段。
    他的意识就已经被一股温和却不可抗拒的牵引力直接拉了进去。
    不是记忆被抽出来了,是他整个人滑进小金妮的记忆之中了。
    与摄神取念不同,遗忘咒展示的记忆银丝是更加准確的记忆。
    不再是容易被防御和阻挡的表层记忆。
    作为一个摄神取念大师,洛哈特教授自己都知道很多种阻挡摄神取念的方式。
    除了大脑封闭术之外,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將自己的记忆暂时性用遗忘咒遗忘掉,等过段时间自动恢復。
    或者是短时间內思考大量的內容,展现出更多的想法,也可以在一定程度避免摄神取念。
    这些都是他在自己世界,还没有掌控大脑封闭术的时候,对抗邓布利多的一些方式。
    但遗忘咒抽出来的记忆银丝则不是这样,它是一个巫师最根本的记忆载体。
    除了精通记忆魔法的大师之外,几乎没有巫师可以做到裁剪自己的记忆,更不用说裁剪別人的记忆了。
    金妮的记忆像一条河,从他意识的边缘缓缓流过。
    洛哈特只需要低下头,就能看到河底不同顏色的记忆银丝。
    他看到了陋居。
    不是他想像中的陋居,是金妮记忆中的陋居。
    那栋歪歪斜斜,被魔法撑著的房子。
    他看到了韦斯莱夫人。
    不是他印象中那个战爭后期那个被悲伤磨去血色的女人。
    是金妮记忆中的母亲。
    圆润的,红髮的,围裙上永远沾著麵粉女人。
    就像在对角巷,洛哈特教授看到的样子。
    这也是洛哈特教授为什么想要儘快击败邓布利多的原因。
    他见过战爭。
    他知道巫师战爭能把一个家庭变成什么样!
    他看到了比尔,查理,珀西,弗雷德,乔治,罗恩。
    六个红髮的,高矮不一,在同一张餐桌上抢同一盘香肠的男孩。
    然后是霍格沃茨。
    金妮走进礼堂的那一天,是金妮记忆中最明亮的一天。
    不是因为她终於离开了陋居,离开了那六个把她挡在身后的哥哥。
    而是因为在那一刻,她觉得自己终於可以成为某个人。
    不是“韦斯莱家最小的女儿”。
    是她自己。
    金妮!
    一个即將开始书写自己的故事的人。
    更不用说,霍格沃茨之中还有哈利。
    她看到了哈利·波特。
    那段记忆在金妮的意识里是带著光晕的。
    不是刻意的美化。
    是记忆本身在被储存的时候就已经被某种强烈的情感染上了顏色。
    如果有时间的话,洛哈特教授还是非常有兴致,观赏一下小巫师们这些彆扭的爱情故事的。
    不过现在不行。
    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满足好奇心,而是找到邓布利多的犯罪证据。
    爱情故事可以以后再看,阿兹卡班可不会等人。
    他加快了在记忆河流中滑行的速度,手指划过一根又一根泛著不同光泽的记忆银丝。
    跳过,跳过,跳过......
    直到,他终於找到了可疑的线索。
    一个会聊天的日记本。
    听起来很魔法,对吧?
    小金妮是在入学霍格沃茨的第一天发现它的。
    它安安静静地躺在她那摞旧课本中间。
    黑色封皮,边角磨损,纸页泛黄,但翻开之后却是一片空白。
    金妮不確定它怎么混进来的。
    她以为是某个哥哥送的。
    像她这样连羽毛笔都快禿了的小姑娘,实在不配拥有崭新的东西。
    於是这个本子顺理成章地住进了她的口袋。
    在那之后好几个月里,小金妮在上面写下一切。
    那些不敢对任何人说出口的心里话。
    每一次,当她把这些压得她半夜偷偷掉眼泪的少女心事写在纸面上的时候。
    墨水字跡就会像沉入水面一样慢慢消失。
    然后,一行新的字跡从空白里浮现出来。
    那个字跡属於一个自称“汤姆·里德尔”的人。
    日记本就像她最贴心的朋友。
    它是慈祥的,是善解人意的,永远不会笑话她。
    它总是在恰到好处的时候给出温柔的回应,在恰当的地方表达由衷的同情。
    让金妮觉得自己终於被理解,倾听。
    一个可以放在口袋里隨身携带的朋友。
    谁能拒绝这样的诱惑呢?
    但是!
    很遗憾,这个朋友的名字叫做汤姆·里德尔。
    更糟糕的是,金妮对这个书中的汤姆,似乎完完全全敞开了心扉。
    这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。
    洛哈特教授翻完这段记忆时,眉头已经皱成一条线。
    金妮在记忆里没有去过桃金孃的盥洗室,没有那些鬼鬼祟祟,独自游荡的片段。
    那么,她是什么时候被控制的?
    答案几乎呼之欲出,从她第一次落下墨水的那一刻,控制就已经开始了。
    轻巧地,不引人注目地,像一根藤蔓悄悄缠上脚踝。
    直到某一天她猛然想挣脱,才发现自己已经被拖进了深渊。
    这种情况持续了很久,一直久到洛哈特教授今天白天的恐嚇。
    小金妮终於鼓足勇气,跑进城堡深处某条僻静无人的走廊,旁边的盥洗室。
    从口袋里掏出那本黑皮日记,然后用尽全身力气,把它远远地扔了出去。
    .......
    信息量比洛哈特想像的要大得多,也离谱得多。
    他原本在心里盘算过好几种可能性。
    可现在这个走向,怎么绕了一圈,反倒可能绕到自己便宜老师身上来了?
    汤姆不是早就被哈利打败了吗?
    虽然他至今也说不清楚,那个连鼻子都没了的黑魔头当年是怎么栽在一个婴儿手里的。
    但那件事確凿无疑,汤姆·里德尔应该已经死了。
    或者至少,不该还能在这里哄小姑娘写日记。
    怎么还能在这里蛊惑小巫师?
    这不科学。
    不,这太魔法了!
    他揉了揉太阳穴,强迫自己冷静下来。
    拿出在第一次见麦格教授时糊弄麦格教授的劲头来整理思路。
    眼前这条线索分岔口,大致指向两个方向。
    第一种可能:邓布利多把自己的形象变成了汤姆。
    这样一来,就算有人顺藤摸瓜找到这本日记,也別想指控到那位白鬍子老校长头上。
    这手段不可谓不精明。
    很符合邓布利多在洛哈特教授这里的刻板印象。
    他甚至连后续台词都能替这个老痴呆想好了。
    “哦,是的,那是一段相当久远的记忆了,伏地魔总是这样……”
    第二种可能:这个世界的汤姆·里德尔早就尝试了他一直想尝试的魂器。
    洛哈特教授自己对“魂器”这个概念並不陌生。
    那是他早就在理论上推演过,也暗地里动过念头的东西。
    事实上,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朋友们的问题,自己早就已经尝试了。
    而根据金妮的记忆,日记本里的汤姆,是学生年代的汤姆。
    这个细节让他脑子里重新排列组合了好一会儿。
    如果这是汤姆学生时代的意识……
    那就意味著,这个世界的汤姆·里德尔在霍格沃茨时期就已经开始製作魂器。
    这比他想像的还要疯狂!
    那么,自己的猜测就可能出现了偏差。
    或许?
    邓布利多並没有他想像中那么坏?
    自己的老师在这个世界,才是那个天生带恶人?
    洛哈特倒也说不准。
    但无论如何,这些都还只是猜测。
    他需要证据,可以握在手里的证据。
    而证据,就是那个黑色皮面的日记本。
    只要找到它,一切疑惑自然水落石出。
    念头一落定,洛哈特教授就忍不住咒骂了一声。
    可恶!
    可恶的洛哈特!
    他简直恨不得给自己一个“一忘皆空”。
    今天课上他为什么非要对金妮郑重其事地发出警告?
    什么“警惕一切能与你对话的黑魔法物品”。
    什么“看似无害的倾诉对象往往最为阴险”。
    全是他自己说的。
    说得声情並茂,头头是道,把整个年级的小巫师们嚇得大气不敢出。
    就不能迟到一天吗?
    哪怕晚一天?
    现在好了,他的警告起作用了。
    金妮把日记本扔了。
    而他,这位计划周全,深谋远虑的洛哈特教授,不得不从头再找。
    心里这股窝火和懊恼搅在一起,让他原地转了两圈,最后才重重嘆了口气。
    急也没用。
    ......
    同样的夜晚,霍格沃茨的走廊里只剩几盏將熄未熄的火把,光线昏沉地舔著石墙。
    哈利,罗恩和赫敏披著隱身衣,悄无声息地穿过礼堂,往那间废弃已久的盥洗室而去。
    复方汤剂已经熬了整整一周了。
    坩堝架在隔间之间的空地上,底下燃著一簇稳定的蓝色火焰。
    赫敏凑近看了看,药液正在咕嘟咕嘟地冒著泡沫,呈现出一种浓稠质感。
    她拿起勺子搅了搅,又凑到鼻尖嗅了嗅,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。
    “目前进展一切良好。”
    她压低声音宣布道。
    “按照书上的描述,到这个阶段药液应该开始变得粘稠,顏色也会从绿色转向棕褐色。完全吻合。再过一个月,只要拿到最后的材料。”
    “等等。”哈利突然抬起手,打断了她。
    他转头看向盥洗室深处的一个角落。
    刚才那一瞬间,他分明感觉到,那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。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
    罗恩紧张地顺著他的目光望过去,但什么也看不见。
    哈利没有回答。
    他从口袋里抽出魔杖,杖尖亮起一星微弱的光,刚迈出一步。
    门外忽然传来脚步声。
    脚步声停顿了一瞬,似乎外面的人也察觉到盥洗室里有人。
    “谁在那?”
    哈利厉声喊道。
    回应他的是一阵骤然加快的脚步声。
    那人跑了。
    哈利咬了咬牙,把隱身衣一掀,整个人已经冲了出去。
    盥洗室的门被他撞开。
    罗恩和赫敏只来得及听见他远去的脚步声,以及转角处传来的几声咒骂。
    然后就只剩下一片寂静。
    过了好一会儿,走廊里才重新响起脚步声。
    哈利推门走进来,脸上满是恼怒。
    “一定是马尔福,不然不会有人会跟著我们的。”
    “那他有没有发现?”
    赫敏焦急地追问道,目光不由自主地瞟向坩堝。
    “不清楚。他跑得太快了。但就算他没看清我们在做什么,这个地方也已经暴露了。”
    三个人沉默了片刻,火光照著他们紧绷的脸。
    罗恩最先开口,声音难得地沉稳:
    “我们得换地方。今晚就搬。”
    哈利点了点头。
    不到三分钟,盥洗室里熬了一周的痕跡就被清理得乾乾净净,只剩地砖上一圈隱约的水渍。
    他们花了將近一个小时才找到新地点。
    “这里很偏僻,”赫敏环顾四周,“这条走廊连费尔奇都很少来,我查过他的巡查路线。”
    罗恩用手指抹了一下最近的桌面,看著指尖厚厚的灰,咧了咧嘴:
    “我觉得这儿至少十年没人来过了。”
    三人对这个新地点非常满意。
    他们小心地把坩堝安置在月光照不到的死角,重新点燃了火焰,药液又开始安稳地翻滚起来。
    直到一切都恢復原样,他们才鬆了口气,披上隱身衣悄悄返回格兰芬多塔楼。
    在他们离开不久,一个穿著斯莱特林院袍的小巫师沿著楼梯匆匆往下走。
    他的身形瘦小,兜帽拉得很低,阴影几乎遮住了整张脸。
    他走几步就回头看一眼,確认身后没有人,才继续往更深处走去。
    他来到那间废弃的女生盥洗室门口,在门口站了足有十秒钟。
    確认了没人之后,他深吸一口气,侧身推开门,闪了进去。
    盥洗室里空无一人。
    只有淡淡的药味和残留的热气。
    他在里面停留不到半分钟,然后迅速走了出来。
    离开时,他的袍子里夹著某样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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