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章 北茅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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跑。
一直跑。
跑到跑不动为止。
这是秦烈此刻心中唯一的想法。
他的双腿早已不属於自己,只是机械地交替著,一步,又一步,踩在山路之上。
天边已经亮起了鱼肚白。
秦烈虽然在林中分不清方向,但他知道,只有离开了那座破庙,他们才有活路。
白鱼机虽然有马,可那匹马早就吃了巴豆,跑不了的。
就算靠著双腿追上来,大雨洗刷了脚印痕跡,也未必能追得上。
想到这里,秦烈扭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背著的少女。
李青禾的脸靠在他的肩膀上,面色惨白如纸。
她的睫毛很长,不时微微颤动,像是在做什么不好的梦。
这时,秦烈敏锐地察觉到,对方的呼吸不知何时开始变得急促起来。
秦烈脚下不停,只是用额头贴了一下少女的额头。
如烙铁一般滚烫。
糟了!
难不成是伤口发炎引起的高烧。
在这个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荒山野岭,没有大夫,没有药材,高烧不退是会死人的。
秦烈抬头看了一眼日头。
太阳已经从东边的山脊后面完全跳了出来,金黄色的阳光洒在雨后的山林间,將每一片叶子上的水珠都照得闪闪发亮。
靠著从鏢局里学来的傍身知识,他大致辨认了一下方向。
记得之前刘叉儿曾经说过,要眾人到五十里之外的小镇匯合。
只要找到那个小镇,与鏢局的其他人匯合,李青禾就有救了。
五十里。
也不知道这位李姑娘能不能撑到小镇。
可其实秦烈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。
不说是整整折腾了一天一夜,几乎没合过眼。
再加上白鱼机强行帮他开大龙、通两脉,秦烈的身体那是相当虚弱,虚弱到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,他的脚步已经开始踉蹌,视线已经开始模糊,耳边也已经开始出现嗡嗡的杂音。
他的体力早已经透支,就连意志也渐渐支撑不住。
不是他想放弃,是他的身体在替他放弃。
肌肉在罢工,神经在麻木,大脑在发出“停下”的信號,可他还在跑,不是因为他还能跑,而是因为他不敢停。
当他觉得自己能再跑一点,再跑一点的时候,看著已经爬到树梢的日头,就开始天旋地转。
紧接著身体前倾,眼前一黑。
便就此失去了意识。
……
等秦烈再度恢復神志,感觉周围有无数的人在讲话,听不真切,却令他头痛欲裂。
勉强睁开眼时,一道刺目的光涌入瞳孔,扎得他又闭上了眼。
缓了缓,再次慢慢睁开。
秦烈发现自己好似是做梦一般,正躺在一张乾净的草蓆上。
草蓆散发著乾草的清香,底下铺著厚厚的稻草,软软的,比他睡了大半年的鏢局通铺舒服多了。
眼前是一名清秀的女子正为他擦拭额头上的汗珠。
那女子约莫二十出头,穿著一身粗布衣裳,头髮用一根木簪隨便挽著,几缕碎发从耳边垂下来,在她低头时轻轻晃动。
她的眉眼算不上多精致,可胜在乾净、清爽,像山涧里流出来的一汪清泉,没有半点脂粉气。
“你是……”
秦烈勉强地说出这两个字,喉咙干得像被砂纸打磨过。
“你醒了?先不要动。”
女子从一旁的陶碗中舀出一点儿米汤,用木勺送到秦烈嘴边,一点一点地给他灌下去。
米汤是温的,带著一股淡淡的粮食香,从喉咙滑下去,像是一条温暖的溪流,缓缓地流进了他空荡荡的胃里。
“你现在身体还很虚弱,饿了有些天了吧?是从南方逃难来的?”
女子將木勺放回碗中,用帕子擦了擦秦烈嘴角的米汤。
可秦烈这时早就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。
从昨天中午到现在,他只在破庙里啃了半只兔子腿,那点东西早就消化得连渣都不剩了。
他挣扎著坐起身,一把接过对方手中的陶碗,直接一饮而尽。
那穿著粗布衣裳的女子捂嘴一笑,眼睛弯成了月牙:“你慢著点儿!可別呛著了。锅里还有,没人跟你抢。”
一碗米汤囫圇下肚,秦烈感觉自己的胃像是一块被泡开的干海绵,每一寸都在贪婪地吸收著那点可怜的养分。
他抹了一下嘴巴,將嘴角的米汤擦去,这才想起还有个人呢!
“跟我在一起的那个……”
“你说那个女扮男装的姑娘?”
女子指了一下一旁的墙壁,“她在隔壁休息。爷爷给她弄了些草药,捣碎了敷在伤口上,又熬了一碗退烧的汤药灌下去。现在已经不烧了,你放心。”
听到李青禾无事,秦烈这才放下心来,长长地呼出一口气。
绷了整整一夜的弦,终於可以松一鬆了。
“这是什么地方?是你救了我吗?”
“我可没那么大的力气!这里是北茅村,村子不大,靠山吃山,大部分人家以採药为生。”
女子將陶碗放在一旁的木桌上,转过身来,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,“我和弟弟上山採药的时候,发现你们躺在溪旁。我二弟田牛,给你背回来的。对了,我叫田秀!”
秦烈这才注意到,原来这间简陋的茅屋的角落里,还坐著一个人。
那是个十七八岁的黝黑青年,生得敦实,虎背熊腰,一张脸被日头晒得黑里透红,两只眼睛不大,却很有神。
此刻正盯著秦烈看,目光里带著几分好奇和警惕。
想必那就是田秀口中的田牛了。
所以这一次,他可没有用自己的真实名字。
秦烈看著田秀那张乾净的笑脸,脑海中闪过两个名字——王二和李狗蛋。
隨即將这两个名字揉在一起,脱口而出:
“我叫王二狗。”
“王二狗?”
田秀愣了一下,然后又是抿嘴一笑,“看你们的穿著,也不像是逃难的,怎么名字这么土气。那姑娘虽然女扮男装,可那件青色长衫的料子是上好的绸缎,绣工也不像是寻常人家能有的。你们该不会是从家里逃婚出来的吧?”
她歪著头看著秦烈,满眼羡慕:“这胆量还是挺让人佩服的。”
秦烈尷尬一笑,也不知道这田秀是怎么想到这个上面的。
好在一旁择著草药的田牛及时开口了:“姐!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啊!你自己当年想跟人跑,没跑成,就见谁都像是跑出来的。”
田秀一努嘴,倒也没有否认:“也是。”
一直跑。
跑到跑不动为止。
这是秦烈此刻心中唯一的想法。
他的双腿早已不属於自己,只是机械地交替著,一步,又一步,踩在山路之上。
天边已经亮起了鱼肚白。
秦烈虽然在林中分不清方向,但他知道,只有离开了那座破庙,他们才有活路。
白鱼机虽然有马,可那匹马早就吃了巴豆,跑不了的。
就算靠著双腿追上来,大雨洗刷了脚印痕跡,也未必能追得上。
想到这里,秦烈扭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背著的少女。
李青禾的脸靠在他的肩膀上,面色惨白如纸。
她的睫毛很长,不时微微颤动,像是在做什么不好的梦。
这时,秦烈敏锐地察觉到,对方的呼吸不知何时开始变得急促起来。
秦烈脚下不停,只是用额头贴了一下少女的额头。
如烙铁一般滚烫。
糟了!
难不成是伤口发炎引起的高烧。
在这个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荒山野岭,没有大夫,没有药材,高烧不退是会死人的。
秦烈抬头看了一眼日头。
太阳已经从东边的山脊后面完全跳了出来,金黄色的阳光洒在雨后的山林间,將每一片叶子上的水珠都照得闪闪发亮。
靠著从鏢局里学来的傍身知识,他大致辨认了一下方向。
记得之前刘叉儿曾经说过,要眾人到五十里之外的小镇匯合。
只要找到那个小镇,与鏢局的其他人匯合,李青禾就有救了。
五十里。
也不知道这位李姑娘能不能撑到小镇。
可其实秦烈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。
不说是整整折腾了一天一夜,几乎没合过眼。
再加上白鱼机强行帮他开大龙、通两脉,秦烈的身体那是相当虚弱,虚弱到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,他的脚步已经开始踉蹌,视线已经开始模糊,耳边也已经开始出现嗡嗡的杂音。
他的体力早已经透支,就连意志也渐渐支撑不住。
不是他想放弃,是他的身体在替他放弃。
肌肉在罢工,神经在麻木,大脑在发出“停下”的信號,可他还在跑,不是因为他还能跑,而是因为他不敢停。
当他觉得自己能再跑一点,再跑一点的时候,看著已经爬到树梢的日头,就开始天旋地转。
紧接著身体前倾,眼前一黑。
便就此失去了意识。
……
等秦烈再度恢復神志,感觉周围有无数的人在讲话,听不真切,却令他头痛欲裂。
勉强睁开眼时,一道刺目的光涌入瞳孔,扎得他又闭上了眼。
缓了缓,再次慢慢睁开。
秦烈发现自己好似是做梦一般,正躺在一张乾净的草蓆上。
草蓆散发著乾草的清香,底下铺著厚厚的稻草,软软的,比他睡了大半年的鏢局通铺舒服多了。
眼前是一名清秀的女子正为他擦拭额头上的汗珠。
那女子约莫二十出头,穿著一身粗布衣裳,头髮用一根木簪隨便挽著,几缕碎发从耳边垂下来,在她低头时轻轻晃动。
她的眉眼算不上多精致,可胜在乾净、清爽,像山涧里流出来的一汪清泉,没有半点脂粉气。
“你是……”
秦烈勉强地说出这两个字,喉咙干得像被砂纸打磨过。
“你醒了?先不要动。”
女子从一旁的陶碗中舀出一点儿米汤,用木勺送到秦烈嘴边,一点一点地给他灌下去。
米汤是温的,带著一股淡淡的粮食香,从喉咙滑下去,像是一条温暖的溪流,缓缓地流进了他空荡荡的胃里。
“你现在身体还很虚弱,饿了有些天了吧?是从南方逃难来的?”
女子將木勺放回碗中,用帕子擦了擦秦烈嘴角的米汤。
可秦烈这时早就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。
从昨天中午到现在,他只在破庙里啃了半只兔子腿,那点东西早就消化得连渣都不剩了。
他挣扎著坐起身,一把接过对方手中的陶碗,直接一饮而尽。
那穿著粗布衣裳的女子捂嘴一笑,眼睛弯成了月牙:“你慢著点儿!可別呛著了。锅里还有,没人跟你抢。”
一碗米汤囫圇下肚,秦烈感觉自己的胃像是一块被泡开的干海绵,每一寸都在贪婪地吸收著那点可怜的养分。
他抹了一下嘴巴,將嘴角的米汤擦去,这才想起还有个人呢!
“跟我在一起的那个……”
“你说那个女扮男装的姑娘?”
女子指了一下一旁的墙壁,“她在隔壁休息。爷爷给她弄了些草药,捣碎了敷在伤口上,又熬了一碗退烧的汤药灌下去。现在已经不烧了,你放心。”
听到李青禾无事,秦烈这才放下心来,长长地呼出一口气。
绷了整整一夜的弦,终於可以松一鬆了。
“这是什么地方?是你救了我吗?”
“我可没那么大的力气!这里是北茅村,村子不大,靠山吃山,大部分人家以採药为生。”
女子將陶碗放在一旁的木桌上,转过身来,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,“我和弟弟上山採药的时候,发现你们躺在溪旁。我二弟田牛,给你背回来的。对了,我叫田秀!”
秦烈这才注意到,原来这间简陋的茅屋的角落里,还坐著一个人。
那是个十七八岁的黝黑青年,生得敦实,虎背熊腰,一张脸被日头晒得黑里透红,两只眼睛不大,却很有神。
此刻正盯著秦烈看,目光里带著几分好奇和警惕。
想必那就是田秀口中的田牛了。
所以这一次,他可没有用自己的真实名字。
秦烈看著田秀那张乾净的笑脸,脑海中闪过两个名字——王二和李狗蛋。
隨即將这两个名字揉在一起,脱口而出:
“我叫王二狗。”
“王二狗?”
田秀愣了一下,然后又是抿嘴一笑,“看你们的穿著,也不像是逃难的,怎么名字这么土气。那姑娘虽然女扮男装,可那件青色长衫的料子是上好的绸缎,绣工也不像是寻常人家能有的。你们该不会是从家里逃婚出来的吧?”
她歪著头看著秦烈,满眼羡慕:“这胆量还是挺让人佩服的。”
秦烈尷尬一笑,也不知道这田秀是怎么想到这个上面的。
好在一旁择著草药的田牛及时开口了:“姐!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啊!你自己当年想跟人跑,没跑成,就见谁都像是跑出来的。”
田秀一努嘴,倒也没有否认:“也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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