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 无处不在的劫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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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在挑战自己的味蕾,这酒像是有人把八角和甘草扔进工业酒精里泡了三年,然后再兑上一整瓶风油精,又烈又冲又怪。
罗森放下酒杯,从兜里掏出一张十美元的票子拍在桌上。他拎起那个装著西装的布袋,站起来就往外走。
走出茶馆的时候,他深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气。虽然广场那边的篝火烟味也挺呛的,但跟那杯亚力酒比起来,简直是清新的山野之风了。
罗森暗自发誓,这辈子再也不碰阿拉伯人的酒水了。那些奇奇怪怪的味道,太挑战他的品味底线了。
他就想不通,茴香这种东西不是应该拿来燉肉的嘛?怎么还有人拿来酿酒?而且还是烈酒?这跟拿大料泡二锅头有什么区別?
走出茶馆没多远,罗森忽然觉得后背有人窥视。
罗森没回头,也没东张西望。他的步伐都没变,跟刚才一样晃晃悠悠地走著,像任何一个在街上溜达的普通人。
前面有个拐角,靠著几堵墙,挡住了广场那边的灯光,黑漆漆的一片,只有头顶几颗星星照下来一点点微光,还有远处的筒子楼里露出粉色灯光,不知道的都以为这里出马的人也不少了。
罗森拐了进去,在那片黑暗里,他把布袋里的西装塞进了胶囊空间里,然后把早上看过的旧报纸塞进了布袋里。
隨手把布袋扔在地上,从拐角的另一头走出来,脚步不紧不慢地匯入了广场上的人流里。
篝火在中间烧得正旺,鼓点越来越快,人群的欢呼声仿佛是两岸猿声啼不住,各种人在尖叫。
他们踩著鼓点扭动著身体,汗水在火光中闪闪发亮。罗森在人群里穿行,儘量让自己不显眼。
他离开那个死角的前后脚,两个包著头巾的人影鬼鬼祟祟地摸了过去。
俩人在黑暗里蹲下来,捡起那个布袋,激动地打开来看,里面除了一堆英文报纸,什么都没有,而罗森已经不知道跑哪里去了。
其中一个人气得把报纸往地上一摔,另一个人骂了一句罗森没听清的脏话,两个人又在附近转了两圈,最后悻悻地消失在了巷子深处。
罗森沿著刚才老周离开的大致方向跟了上去,被盯上的肯定不止他一个。
老周走的时候背著一个鼓鼓囊囊的大布袋,太扎眼了。乌勒尔这地方,帮派份子多得很,白天躲在难民区里不出来,天一黑就往外窜。
越是有人热闹的时候,他们越喜欢出来“挣外快”。老周那个包,在他们眼里就是个移动的提款机。
罗森沿著那条街走出去了大概四五百米,越往前走越暗,这里是没有路灯这种东西的。
黑暗中,他闻到一股血腥味,顺著巷子拐过去,他看到前面一个墙角有个人形轮廓正靠在墙上,身体微微抽搐著。
走近了才看清,老周正扶著一个人的肩膀,把那人慢慢放倒在路边。
地上已经躺著一个人了,靠墙斜著,姿势不太自然,腿在无意识地蹬著地面。
罗森低头看了一眼,借著远处广场透过来的一点微光,能看到那人身上深色的衣服,黑皮在晚上是自带隱身技能的,不仔细看都不容易发现他们在哪。
罗森上下打量了老周一眼,看他没受伤,身上的衣服也乾乾净净的,就放心了。
“我就说別在人多的地方见面吧,你看,招苍蝇了。”
老周耸了耸肩,那个表情在黑暗中看不清楚,但那个动作带著一种“习惯了”的淡定。
罗森这时候才注意到,他的右手袖子里藏著一把十多公分长的匕首,刀刃细长,在微弱的星光下反射出一道冷厉的白光,刀刃上有什么东西正往下滴。看来他刚才就是用这个解决麻烦的。
老周看了罗森一眼,点了下头,算是谢了。也没多说,把匕首在黑人身上蹭了两下,收好,整了整衣服,身影就消失在了巷子深处。
罗森没再跟上去。
他返回到广场边上,站在人群的最外缘,看著那堆烧得噼啪作响的篝火。
鼓点很快,快得让人心跳都跟著加速。人群涌动,黑压压的一片人影在火光中晃动,像是某种古老的仪式。
有几个小商贩抱著货在人群中穿梭,手里举著塑料筐,里面装著花生、口香糖、打火机,扯著嗓子吆喝,试图从狂欢中挣几块钱。
偶尔也能看到几个白人面孔混在里面,跟著节奏扭动身体,脸上带著一种“我在非洲体验生活”的笑容,舞步僵硬得跟机器人似的,但跳得倒是挺投入,没心没肺的,也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早的太阳。
罗森嘆了口气。
他对这样的热闹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。人群里混杂著各种猎奇的味道,这让他很是抗拒,转身往家里走了。
他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,赶紧回去,把那套西装放到万能平台上仔细扫描分析,搞清楚它的材质构成。
就在离垃圾站还有不到两百米的地方,一声枪响划破了夜空。
“砰——!”
声音不大,像是从哪个巷子里传出来的。罗森的耳朵动了一下,是小口径手枪。听方位,应该是挨著大马路那边,隔的不远。
罗森的步子没停,但脚步放轻了。
他没打算过去看热闹。在这个地方混,好奇心太重的人,坟头草都长老高了。
你永远不知道那声枪响是在打谁,也不知道开枪的人会不会顺手把你这个路过的也崩了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该干嘛干嘛。
可老天爷好像不打算让他省心。
过了不到半分钟,一个女人的声音响了起来,带著明显的慌张和急促:“救命——!有没有人——!”
用的是中文。
罗森的脚步骤然停住了,他犹豫了大概零点几秒,然后大步跑了过去。
不是他对女性有什么特殊照顾,而是在这个鬼地方,一个说中文的女人在喊救命,他要是当没听见,那就有点太冷血了。
跑了不到三百米,罗森在路边的一个gg牌下面看到了一个女人正挥舞著一个藤筐,背靠著一家挨著墙角的店铺门口,那女人穿著黑色全套衝锋衣,头髮散著。
被五个清一色穿著寒酸的黑哥们儿围在死角里,每个人手上都有各种自製的尖锐武器,
后面是铁捲帘门拉到底的店铺,两边是墙,跟瓮中捉鱉似的,退无可退了。
罗森放下酒杯,从兜里掏出一张十美元的票子拍在桌上。他拎起那个装著西装的布袋,站起来就往外走。
走出茶馆的时候,他深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气。虽然广场那边的篝火烟味也挺呛的,但跟那杯亚力酒比起来,简直是清新的山野之风了。
罗森暗自发誓,这辈子再也不碰阿拉伯人的酒水了。那些奇奇怪怪的味道,太挑战他的品味底线了。
他就想不通,茴香这种东西不是应该拿来燉肉的嘛?怎么还有人拿来酿酒?而且还是烈酒?这跟拿大料泡二锅头有什么区別?
走出茶馆没多远,罗森忽然觉得后背有人窥视。
罗森没回头,也没东张西望。他的步伐都没变,跟刚才一样晃晃悠悠地走著,像任何一个在街上溜达的普通人。
前面有个拐角,靠著几堵墙,挡住了广场那边的灯光,黑漆漆的一片,只有头顶几颗星星照下来一点点微光,还有远处的筒子楼里露出粉色灯光,不知道的都以为这里出马的人也不少了。
罗森拐了进去,在那片黑暗里,他把布袋里的西装塞进了胶囊空间里,然后把早上看过的旧报纸塞进了布袋里。
隨手把布袋扔在地上,从拐角的另一头走出来,脚步不紧不慢地匯入了广场上的人流里。
篝火在中间烧得正旺,鼓点越来越快,人群的欢呼声仿佛是两岸猿声啼不住,各种人在尖叫。
他们踩著鼓点扭动著身体,汗水在火光中闪闪发亮。罗森在人群里穿行,儘量让自己不显眼。
他离开那个死角的前后脚,两个包著头巾的人影鬼鬼祟祟地摸了过去。
俩人在黑暗里蹲下来,捡起那个布袋,激动地打开来看,里面除了一堆英文报纸,什么都没有,而罗森已经不知道跑哪里去了。
其中一个人气得把报纸往地上一摔,另一个人骂了一句罗森没听清的脏话,两个人又在附近转了两圈,最后悻悻地消失在了巷子深处。
罗森沿著刚才老周离开的大致方向跟了上去,被盯上的肯定不止他一个。
老周走的时候背著一个鼓鼓囊囊的大布袋,太扎眼了。乌勒尔这地方,帮派份子多得很,白天躲在难民区里不出来,天一黑就往外窜。
越是有人热闹的时候,他们越喜欢出来“挣外快”。老周那个包,在他们眼里就是个移动的提款机。
罗森沿著那条街走出去了大概四五百米,越往前走越暗,这里是没有路灯这种东西的。
黑暗中,他闻到一股血腥味,顺著巷子拐过去,他看到前面一个墙角有个人形轮廓正靠在墙上,身体微微抽搐著。
走近了才看清,老周正扶著一个人的肩膀,把那人慢慢放倒在路边。
地上已经躺著一个人了,靠墙斜著,姿势不太自然,腿在无意识地蹬著地面。
罗森低头看了一眼,借著远处广场透过来的一点微光,能看到那人身上深色的衣服,黑皮在晚上是自带隱身技能的,不仔细看都不容易发现他们在哪。
罗森上下打量了老周一眼,看他没受伤,身上的衣服也乾乾净净的,就放心了。
“我就说別在人多的地方见面吧,你看,招苍蝇了。”
老周耸了耸肩,那个表情在黑暗中看不清楚,但那个动作带著一种“习惯了”的淡定。
罗森这时候才注意到,他的右手袖子里藏著一把十多公分长的匕首,刀刃细长,在微弱的星光下反射出一道冷厉的白光,刀刃上有什么东西正往下滴。看来他刚才就是用这个解决麻烦的。
老周看了罗森一眼,点了下头,算是谢了。也没多说,把匕首在黑人身上蹭了两下,收好,整了整衣服,身影就消失在了巷子深处。
罗森没再跟上去。
他返回到广场边上,站在人群的最外缘,看著那堆烧得噼啪作响的篝火。
鼓点很快,快得让人心跳都跟著加速。人群涌动,黑压压的一片人影在火光中晃动,像是某种古老的仪式。
有几个小商贩抱著货在人群中穿梭,手里举著塑料筐,里面装著花生、口香糖、打火机,扯著嗓子吆喝,试图从狂欢中挣几块钱。
偶尔也能看到几个白人面孔混在里面,跟著节奏扭动身体,脸上带著一种“我在非洲体验生活”的笑容,舞步僵硬得跟机器人似的,但跳得倒是挺投入,没心没肺的,也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早的太阳。
罗森嘆了口气。
他对这样的热闹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。人群里混杂著各种猎奇的味道,这让他很是抗拒,转身往家里走了。
他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,赶紧回去,把那套西装放到万能平台上仔细扫描分析,搞清楚它的材质构成。
就在离垃圾站还有不到两百米的地方,一声枪响划破了夜空。
“砰——!”
声音不大,像是从哪个巷子里传出来的。罗森的耳朵动了一下,是小口径手枪。听方位,应该是挨著大马路那边,隔的不远。
罗森的步子没停,但脚步放轻了。
他没打算过去看热闹。在这个地方混,好奇心太重的人,坟头草都长老高了。
你永远不知道那声枪响是在打谁,也不知道开枪的人会不会顺手把你这个路过的也崩了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该干嘛干嘛。
可老天爷好像不打算让他省心。
过了不到半分钟,一个女人的声音响了起来,带著明显的慌张和急促:“救命——!有没有人——!”
用的是中文。
罗森的脚步骤然停住了,他犹豫了大概零点几秒,然后大步跑了过去。
不是他对女性有什么特殊照顾,而是在这个鬼地方,一个说中文的女人在喊救命,他要是当没听见,那就有点太冷血了。
跑了不到三百米,罗森在路边的一个gg牌下面看到了一个女人正挥舞著一个藤筐,背靠著一家挨著墙角的店铺门口,那女人穿著黑色全套衝锋衣,头髮散著。
被五个清一色穿著寒酸的黑哥们儿围在死角里,每个人手上都有各种自製的尖锐武器,
后面是铁捲帘门拉到底的店铺,两边是墙,跟瓮中捉鱉似的,退无可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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