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6章 该记的与该忘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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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信是腊月二十八到的。
    牛皮纸信封,上面的字写得歪歪扭扭——陈秀英的字一直没练好,但比刚学写字那会儿强了不少。
    信封里装了两样东西。一封信,一张照片。
    照片是黑白的,四寸。
    照片上是一个胖墩墩的小男孩,坐在竹椅上,穿著一件虎头棉袄,嘴角掛著口水,两只手抓著一根磨牙棒往嘴里塞。
    照片背面用铅笔写著五个字——“小安,一周岁。”
    顾念念看著照片,嘴角翘了一下。
    小安。二叔顾砚冬和二婶陈秀英的儿子。去年正月里生的,比念念小十四岁。
    念念还记得小安刚出生那会儿——陈秀英写信来报喜,说生了个七斤六两的大胖小子,顾砚冬高兴得在院子里放了一掛鞭炮,把隔壁老程家的鸡嚇得三天没下蛋。
    信展开来,两页纸。
    前半段是陈秀英写的——
    “念念:
    好久没给你写信了。小安会走路了,走得不稳当,像只小鸭子,一天摔八回。你二叔心疼得不行,天天跟在屁股后面接著,比我还紧张。
    你二叔今年种了三亩水稻两亩棉花,收成还行。棉花卖了一百二,水稻留了一半自己吃,一半卖给粮站。日子比前两年好过些了。
    程爷爷身体还硬朗,前阵子还帮你二叔修了一回水泵。他老人家总念叨你,说省城的姑娘不知道还记不记得他这个乡下老头子。
    念念你放心,我们都好。”
    后半段是顾砚冬写的——
    他的字比陈秀英好一些,但废话也多一些。写了小安学走路的趣事、写了院子里种的丝瓜结了十几条、写了程铁柱家的猪下了一窝崽子。
    最后一段,语气变了——
    “念念,有件事跟你说一声。
    大伯前阵子去县医院看了。胃疼了大半年,拖著不肯去,最后疼得直不起腰才让你大伯娘扶著去的。医生说是胃溃疡,要吃药养著。
    大伯娘身体也不行了,你知道的。
    你奶奶……老了。一直躺著。大伯现在天天熬药、餵饭、洗衣裳,瘦了一大圈。
    我不是替他们说好话。以前的事是以前的事。但好歹是一家人。跟你说一声,你心里有个数就行。”
    顾念念把信放下来。
    窗外的风呼呼刮著,把窗户吹得嘎嘎响。
    顾砚春。大伯。
    上一世,这个人做过什么?
    他站在王桂芳身后的时候,从来没替宋婉清和念念说过一句话。王桂芳骂宋婉清是“赔钱货”,他在旁边嗑瓜子。王桂芳剋扣念念的口粮,他假装没看见。
    他不是最恶的那个人——最恶的是王桂芳。
    但他是最没用的那个。
    沉默就是帮凶。念念从来没忘记这一点。
    可是现在——
    他病了。在伺候同样病重的王桂芳。
    因果吗?也许。
    顾念念把信折好,收进书包的夹层里。
    第二天在学校,课间的时候,她把照片拿出来给沈明轩看了一眼。
    “这谁?”沈明轩凑过来。
    “我堂弟。一岁。”
    沈明轩看著照片上那个口水糊了半张脸的小胖墩,表情有点微妙。
    “……长得挺壮实的。”
    “他爸一米七八,他妈一米六五。基因不差。”
    旁边的韩子墨路过,瞥了一眼照片,没说话,走了。
    走了两步又折回来。
    “虎头棉袄是你妈做的?”
    顾念念看了他一眼:“你怎么看出来的?”
    “针脚。”韩子墨指了指照片上棉袄的肩膀部分——虽然是黑白照,但细密均匀的缝线依稀可辨,“跟你上次带来学校那个笔袋的针脚一样。”
    “观察力不错。”
    “做数学的基本功。”韩子墨说完走了。
    沈明轩推了一下眼镜,目光在韩子墨的背影上停了一秒。
    他也想说那个棉袄的针脚。但韩子墨先说了。
    这种事最近发生了好几次。
    下午放学,顾念念回到家,从书包里拿出信,递给了顾砚秋。
    顾砚秋坐在沙发上——不对,没有沙发,是那把旧藤椅——看完了整封信。
    看到最后一段的时候,他的脸沉了一下。
    “大哥病了。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“胃溃疡……不算大病,但得养。”
    顾念念没接话。
    顾砚秋沉默了一会儿。
    “念念,你怎么看?”
    “该怎么看就怎么看。”顾念念的语气很平,“他生病了,是他的事。我们不欠他的。但二叔提了,我们知道就行。”
    顾砚秋看著女儿。
    十五岁的姑娘,说出来的话滴水不漏——不冷漠,也不热络。不记恨,也不原谅。就是划了一条清清楚楚的线。
    “我给砚冬回封信。”顾砚秋说,“寄点钱过去——给小安买点奶粉和营养品。大哥那边,让砚冬看著办。”
    “行。”
    宋婉清从厨房端菜出来,听到了“大哥”两个字。
    她的脚步顿了一下,然后继续往桌上端菜。
    没问。没说。
    有些名字,她选择不听见。
    顾念念看了她一眼。
    妈妈的记忆恢復了八成。那没有恢復的两成里,有多少跟“大哥”“大伯娘”“那个家”有关的,谁也不知道。
    曹主任说了——不记得比记得好。
    那就不记得吧。
    晚饭照常。红烧茄子、蒸鸡蛋、清炒白菜。
    吃到一半,宋婉清突然说:“小安的虎头棉袄,我再做一件大號的寄过去吧。小孩子长得快,过了年那件就穿不下了。”
    “好。”顾念念夹了一筷子茄子。
    宋婉清低头扒饭,嘴角有一点弧度。
    她不问程家湾的那些事。但她记得给小安做棉袄。
    该记的记著,该忘的忘了。
    这就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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